(2023年第16期)
現將贛州市食品藥品檢測所于2023年4月在興國縣轄區范圍內開展的2023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興國縣鐘新文副食店銷售的臘肉
(一)食品名稱:臘肉;不合格項目:過氧化值(以脂肪計);
(二)產品風險控制
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時間送達檢驗結果告知書至興國縣鐘新文副食店,經核查,該商行共購進該批次臘肉5千克,抽樣時基數是5千克,至收到檢測報告時止已全部銷售完畢,無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該批次不合格食品是儲運不當造成的,興國縣鐘新文副食店沒有把控好食品儲存和運輸環節。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該商行通過嚴格把關食品采購環節、嚴格篩選有資質的商家購進食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嚴格落實食品儲存要求等整改措施加強產品質量把控,確保銷售的食品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四)處理情況
興國縣鐘新文副食店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計人民幣250元;2、罰款計人民幣10000元(處罰決定書編號:興市監食罰決【2023】35號)。
二、興國縣朱保慶食品商行銷售的八仙果
(一)食品名稱:八仙果,不合格項目:檸檬黃;
(二)產品風險控制
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時間送達檢驗結果告知書至興國縣朱保慶食品商行,經核查,該商行購進該批次八仙果5千克,在我局收到檢驗結果前全部銷售完畢,無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是生產環節導致,興國縣朱保慶食品商行沒有把控好食品采購關。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該商行通過嚴格把關食品采購環節、嚴格篩選有資質的商家購進食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等整改措施加強產品質量把控,確保銷售的食品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四)處理情況
興國縣朱保慶食品商行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對違法行為的認錯態度較好、配合調查積極主動、在限期內及時改正違法行為及違法行為未造成較大的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之規定,決定不予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