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讀
2023年6月30日,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做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工作通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現就有關內容解讀以下:
一、出臺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決策部署,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各項工作落地實施。針對性地解決我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推進中存在的責任落實不到位、協調機制不健全、工作程序不規范等問題,著力構建責任明確、途徑通暢、技術規范、賠償到位、修復有效、保障有力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機制,推動美麗興國建設。
二、制定依據
1.《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贛環法規字(〔2022〕153號)。
2.《中共贛州市委辦公室 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贛州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市辦發〔2020〕13號)
三、適用范圍
(一)各鄉鎮(區)人民政府。
(二)縣直、駐縣各單位。
四、主要內容
《工作通知》共分為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強化措施保障等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加強組織領導。
介紹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
第二部分為明確任務分工。
1.明確了縣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人,縣生態環境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具體組織開展本領域的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鑒定評估、修復方案編制等工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2.明確了各成員單位在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中的職責和責任范圍,細化了各相關部門的責任分工及工作內容。
第三部分強化措施保障。
堅持優化工作保障,嚴格考核監督,完善工作制度,協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有效實施。
四、特色做法
《工作通知》主要是對市級層面相關規定進行細化,便于操作,有明確規定的盡量不重復;另外還結合工作實踐經驗進行了提煉總結,盡量突出我縣特色、可操作性。
(一)可操作。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按照各部門職責職能,明確了各領域案件的承辦單位,同時負責本領域的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鑒定評估、修復方案編制等工作。本領域的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鑒定評估、修復方案編制等工作
(二)保障全。成立了興國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強化組織領導。擴大了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專業力量,建立了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在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相關重大問題研究、咨詢中的作用。按規定要求保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經費;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納入縣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內容,壓實職責責任。
(三)措施硬。進行嚴格考核監督,加強對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賠償磋商、案件審理、修復實施的全過程監督,確保賠償到位、修復有效。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規依紀依法予以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