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國發〔2021〕1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國辦發〔2020〕36號),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十四五”時期全民健身設施補短板工程實施方案》(發改社會〔2021〕55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體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精神和視察江西、贛州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聚焦場地設施布局、賽事活動打造、科學健身服務、社會組織作用、體教融合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增強人民體質,推動全民健身體育設施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精心構建傳統與現代相融合、城鎮與鄉村相協調的具有興國蘇區文化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身和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從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出發,提倡城鎮健身設施資源向普及度高、群眾基礎好、技術門檻低的項目傾斜,倡導文明健康體育鍛煉生活方式。
堅持規劃先行。按照基本建設項目程序,堅持規劃在前,建設在后,充分考慮體育事業發展的前瞻性,建立全縣全民健身設施規劃項目庫。
堅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我縣山水自然稟賦和深厚的歷史人文資源,因地制宜,合理規劃布局一批群眾喜聞樂見的體育基礎設施項目。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既積極而為,又量力而行。
堅持共建共享。堅持人民體育人民辦,辦好體育為人民的理念,形成政府統籌、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體育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格局,共建共享體育基礎設施發展成果。
二、工作目標
著力推進場地設施更加均衡化、賽事活動更加豐富多樣、社會組織更加規范健全、科學健身更加廣泛普及的全民健身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使全民健身成為推動興國經濟轉型升級、促進社會和諧、拉動體育消費的重要力量。到2025 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人民群眾健身意識和身體素質持續提升,逐步實現全民健身服務便民化、均等化、科學化、信息化。縣、鄉鎮(區)、行政村(社區)三級公共健身設施和社區15分鐘健身圈實現全覆蓋,全縣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2.6平方米以上。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達到43.6%以上,城鄉居民體質合格率超92.5%,每千人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不少于2.16名。全民健身與教育、旅游、健康、養老、文化、互聯網等行業深度融合發展。
三、建設內容
(一)完善鄉村體育設施。結合鄉村振興,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50公里,逐步建立覆蓋全域的步道體系;新建鄉鎮體育設施項目5個,達到每個鄉鎮有一個鄉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或城市社區全民健身場地示范工程或多功能運動場地的目標,并配置有燈光籃球場、五人制足球場、乒乓球場、羽毛球場、健身器材、健身步道等體育設施;完善鞏固行政村(社區)體育設施,在社區體育設施全覆蓋前提下,加固、維修和更換健身器材。
(二)完善居住區體育設施配套建設。新建居住區和社區要按相關標準規范配套群眾健身相關設施,按室內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執行,并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區與已建成居住區無群眾健身設施的,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建設指標要求的,要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多種方式予以完善及因地制宜建設全民健身設施。
(三)完善城區體育設施配套建設。科學合理規劃建設貼近社區(村莊)、方便、可達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運動場、體育公園、健身步道、健身廣場、小型足球場、連片綜合門球場、氣排球場,以及水上、山地等戶外運動健身設施。加快推進興國縣全民健身中心、新建11個以上社會足球場,新建5個以上鄉鎮(區)全民健身場地器材,新建或改擴建1個以上縣級公共標準田徑場(含跑道和標準足球場),新建或改擴建城市體育公園不少于1個,提升改造并擴大健身步道建設規模。
(四)創建全國足球改革試驗區。按照《關于贛州創建全國足球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要求,開足開齊上好足球課,實現校園足球全覆蓋,確保在2025年年底前,如期完成新建社會足球場地10塊及以上、學校足球場地19塊及以上等目標。
(五)推進上級扶持項目。上級扶持的田徑場、足球場(含非標準)、健身運動場、全民健身中心和室內外游泳池項目。受扶持的基層群眾體育健身場所建成后,產權歸屬體育行政部門,并承諾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且其建設標準必須達到基本要求。扶持標準按相關文件執行。
四、建設任務
加大全民健身場地設施供給,構建縣、鄉(鎮)、村(社區)三級全民健身設施網絡。充分挖掘存量建設用地潛力,建設貼近社區(村莊)、方便可達的全民健身中心、體育公園、多功能運動場、社會足球場、健身步道、健身點、氣排球場等設施。加快推進興國縣體育公園、興國縣體育場等重點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新建或改擴建公共標準田徑場(含跑道和標準足球場),建設全縣各鄉(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推進新時代重走長征路健身步道等健身場地設施的建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縣政府—鄉(鎮)政府、企事業各單位—居委會、社區委員會、村委會分級管理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級體育設施的投資建設、管理運營、設施維護等相關工作。將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納入民生重點建設項目,完善工作機制,縣級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協調調度,形成行動合力。強化項目組織實施,將工作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嚴格項目管理,加強項目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確保項目建設高效有序推進。〔責任單位:縣教科體局、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財政局、縣城投公司、各鄉鎮(區)〕
(二)強化用地保障。城區空閑土地,在確保安全可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城區邊角地、路橋附屬用地等空間資源,植入體育活動設施,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倡導復合用地模式,支持對健身設施和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功能整合,合理設計建設體育設施;支持以租賃方式供地,探索先租后讓用地租賃模式,先行開發建設,降低用地成本,簡化后期土地出讓流程;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向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用地傾斜。新建居住小區要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配建社區健身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社區健身設施未達到規劃要求或建設標準的既有居住小區,要緊密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統籌建設社區健身設施。不具備標準健身設施建設條件的,鼓勵靈活建設非標準健身設施。〔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教科體局、縣財政局、縣城管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各鄉鎮(區)〕
(三)簡化審批程序。加大健身設施建設審批領域“放管服”改革力度,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體育、城市管理等相關職能部門,簡化、優化審批程序,提高健身設施項目審批效率。強化環境保障,做好施工用水、電、路、氣配套,依法細致做好用地征遷,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進一步優化投資服務、市場公平交易環境。〔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教科體局、縣城管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財政局、各鄉鎮(區)〕
(四)保障建設資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穩定的項目投入保障機制,落實好地方配套建設資金,綜合運用財政資金、商業貸款、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企業債券、產業投資基金等多種資金渠道,積極爭取國家、省、市等上級補助資金。引導社會投資,有序推進符合條件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向社會資本開放,各鄉鎮、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項目建設和運營主體。縣屬國有企業加強與各類金融機構對接,通過市場化方式運作,拓寬融資渠道。〔責任單位:縣教科體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投公司、各鄉鎮(區)〕
(五)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優化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管理措施,推動智能化管理設施建設,增強公共服務能力,確保場地設施“有人建、有人管”,提升群眾健身滿意度。確保全面開放健身場地,不擅自改變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的基本功能,政府投資和享受政府補助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保證全年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推動體育場館“管辦分離”,采取委托運營、合作運營、承包經營、PPP等模式,提升體育場館運營管理水平。推動學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責任單位:縣教科體局、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城管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各鄉鎮(區)〕
(六)加強跟蹤督查。將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納入民生工程項目考評。縣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工作領導小組定期評估和跟蹤督查,各鄉(鎮)政府每年向縣政府匯報工作進展情況,縣政府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工作督查并通報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責任單位:縣教科體局、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城管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城投公司、各鄉鎮(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