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黃水寶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城市社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縣直(駐縣)各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黃水寶同志任興國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正科級);
楊建林同志任興國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正科級);
陳新生同志任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陸強同志任興國縣公安局副局長(掛職一年);
黃志同志任興國縣司法局副局長(正科級);
邱日勝同志任興國縣司法局高興司法所所長,免去其興國縣司法局崇賢司法所所長職務;
王顯樹同志任興國縣司法局瀲江司法所所長,免去其興國縣司法局江背司法所所長職務;
黃曉璐同志任興國縣司法局方太司法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肖陳尚業同志任興國縣司法局均村司法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王糧元同志任興國縣疾病預防控制局局長、興國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兼);
顧盼同志任江西興國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呂綱海同志任興國縣國有資產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陳中同志任興國城控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江南昌同志任興國縣果茶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正科級);
江國海同志任鼎龍鄉便民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
謝貽榮同志的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余政梁同志的興國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羅觀樹同志的興國縣城市社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曾繁根同志的興國縣城市社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張永松同志的興國中等專業學校(興國縣職業技術學校、興國縣第四中學)副校長職務;
范海林同志的方太鄉便民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馬謨誌同志的方太鄉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職務。
2024年9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