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城市社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縣直(駐縣)各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邱衛紅同志任興國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興國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陳炳先同志任興國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副局長;
張功輝同志任興國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劉 菁同志任興國縣教育體育局總督學;
羅榮福同志任興國縣文化廣電旅游局副局長;
陳 勇同志任興國縣果茶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
翁智慧同志任埠頭鄉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免去其梅窖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職務。
免去:
邱昌源同志的興國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職務;
吳小琴同志的興國縣文化廣電旅游局副局長職務;
肖 洪同志的興國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蘭雪萍同志的興國縣衛生職業學校校長職務;
吳艷梅同志的興國縣國有資產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黃 波同志的興國縣市政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劉志強同志的東村鄉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職務;
溫 文同志的杰村鄉便民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陳異青同志的社富鄉便民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趙林財同志的隆坪鄉便民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肖玉燕同志的高興鎮便民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郭素梅同志的南坑鄉便民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