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品榆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和監管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1.實行統一管理。我縣已于2018年3月28日成立了興國縣農民合作社發展聯席會議,聯席會議由縣農業農村局、縣發展改革委、縣財政局、縣水利局、縣稅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林業局、縣金融工作局、縣供銷社、縣自然資源局等10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縣農業農村局為牽頭部門,縣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主要職能:組織開展專題調研,研究提出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政策建議;加強對農民合作社的指導和服務,協調落實中央、省、市及我縣對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扶持政策;做好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省市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監測管理工作,做好縣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評定監測管理工作;研究解決農民合作社發展中的其他重要問題。出臺了《興國縣大力培育農民合作社實施方案》(興府辦[2015]22號)文件,對農民合作社在用水、用電、用地、金融、稅務、人才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近年來,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100萬元,扶持了7個示范合作社申報此項目,為農民合作社解決急盼的農業生產、農產品深加工、市場營銷等服務。
2.強化監督管理。2024年5月27日,中共興國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興國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鄉鎮、各相關單位在2024年5月-10月做好自查自糾、指導排查、建章立制,形成了常態化監管機制;2024年8月9日,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關于在全省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不健康問題全面摸排和整治工作的通知》,我縣轉發了該通知,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工作的基礎上,又對發展不健康問題進行了全面摸排,加大了農民合作社空殼社、僵尸社的清理力度,至2024年底,共發現問題461個,整改461個問題,在市場監管部門注銷農民合作社181個,由2024年6月底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961個農民合作社減少為780個。開展了國家、省、市、縣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認定及監測管理工作,至2025年5月底,培育了縣級示范合作社6家、市級示范社6家,省級示范社4家,國家級示范社1家。
3.加強培訓教育。對相對弱小,分散和缺乏合作意識的農民加強了業務指導和服務,以縣級相關部門及各鄉鎮經濟發展辦公室為骨干,以農業農村技術人員和鄉村振興幫扶干部為依托,組建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隊伍。在切實加強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指導和服務的同時,結合農民技能培訓,近年全縣加大了對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的培訓力度,分期分批集中舉辦了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相關人員的建設管理、財務知識培訓班,強化了政策法規、經營管理、農機操作、會計核算、市場營銷等業務的學習,三年來共培訓3380余人次。
興國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