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年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老年代步車整治”的建議收悉。首先感謝您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關注與支持,現就建議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老年代步車管理現狀及法律依據
當前市場流通的三輪、四輪低速載客電動車(俗稱"老年代步車"),因價格親民、出行便利等特點,成為老年群體常用代步工具。但該類車輛存在明顯安全隱患:一是生產標準不統一,制動、轉向、安全防護等性能均無法滿足機動車上路的安全標準,且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公告目錄,無法辦理注冊登記;二是多數駕駛人未經過正規駕駛培訓,闖紅燈、逆行、違規載客等交通違法行為突出;三是車輛未投保交強險,一旦發生事故將面臨理賠保障缺失問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未經登記不得上道路行駛"的規定,此類車輛依法禁止上路行駛。
二、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
為遏制三、四輪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高發態勢,我大隊自2024年11月起開展專項治理行動,采取以下措施:
(一)強化宣傳引導。通過"雙微一抖"新媒體平臺發布整治公告、警示案例,在銷售網點、社區村居張貼海報、懸掛橫幅,并針對老年群體開展"面對面"普法宣傳,提升公眾法律認知。
(二)嚴格執法整治。始終秉持依法依規、文明執法的原則,堅持“不罰款、不處罰、不收費、不沒收”,對違規上路的非標三、四輪低速電動車,通過勸導與教育相結合的方式全面開展查糾拖離,并引導車主自行轉讓、置換、報廢。通過整治,當前全縣道路通行秩序顯著改善。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聯合市場監管、科工等部門開展生產銷售源頭治理,從供應鏈端遏制非標車輛流通;在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等重點區域設置固定檢查點,常態化開展路面執法。
(二)加強宣傳引導教育。聯合鄉鎮、社區開展老年人駕駛技能培訓,引導選擇合規出行方式。
(三)擴大社會共治格局。積極依托道安委平臺,組織鄉村兩委干部開展入戶宣傳、參與路面勸導,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群眾參與"的治理氛圍。
再次感謝您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懇請繼續提出寶貴意見。
興國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