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潤長、肖啟明、鐘新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實施外地來興車輛輕微交通首次違法不處罰優化我縣營商環境的建議”的提案收悉,感謝你們對我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關注與支持!現就提案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經查,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統一部署,自2021年起,大隊已對規定的10類“首違警告”情形予以警告、7類輕微違法免于處罰。且近年來,為深化柔性執法理念,自2024年起,全市公安交管部門在重點節假日推行部分輕微交通違法免罰政策,并在媒體平臺對外發布,同時持續優化執法服務機制,通過提升執法溫度有效改善城市形象。
你們提出的三點建議極具針對性和建設性,為我們進一步優化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下一步,我大隊將以此次提案辦理為契機,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工作:一是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協調,密切跟進交通管理政策動向;二是強化技術支撐,進一步推動完善交通管理系統;三是持續優化執法服務流程,為外地來興車輛提供便捷高效的交通服務保障,實現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全力服務我縣營商環境建設。
再次感謝你們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附件: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
興國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