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翠瑩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城街道人行道管理的建議”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謝您對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關注和建言。我大隊高度重視提案辦理工作,現就相關情況答復如下:
近年來,交管大隊以創建文明城市為契機,圍繞“人車分流、秩序井然”目標,全力推進人行道交通亂象治理:一是常態化開展執法整治。建立“高峰定點管控+平峰動態巡查”機制,通過現場勸導、處罰相結合的方式,全面加大電動車、摩托車在人行道上騎行,小車亂停人行道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同時加強與城市管理部門聯動,對電動車、摩托車亂放及商鋪占道問題開展聯合執法,及時清理占道物品,形成管理合力;二是系統化完善設施建設。對縣城人流、車流密集主要紅綠燈路口等人車混行高發路段,增設人行道隔離墩、警示柱等設施,從“物防”上阻斷電動車、摩托車“抄近道”繞行人行道通行線路,有效降低人車混行風險,保障路口交通秩序與行人通行安全;三是多維化推進宣傳引導。聯合社區、學校開展“文明出行”主題宣傳,通過交通安全宣講、“小手拉大手”活動,并利用交通誘導屏、公眾號發布倡議、普及人行道通行規則,進一步提升群眾文明意識。
下一步大隊將以此次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為契機,緊扣提案建議,并結合全縣道路實際情況,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人行道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加強與屬地鄉鎮、社區及城管等部門的協同共治,加大對違規繞行的電動車、摩托車駕駛人查處力度,強化執法震懾;二是持續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線上”宣傳,同時強化“線下”宣教,通過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面對面”開展宣傳教育,提高群眾交通安全意識;三是在充分依托道安委平臺,聯合相關部門持續完善道路交通設施的基礎上,加強交通標志的維護,確保交通標志的清晰、準確和完整。
感謝您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興國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