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贛州市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 | |||
| 措施名稱 | 扶持對象 | 實施部門 | 扶持政策措施內容和標準 |
| 用地保障政策 | 民辦養老機構(含公建民營) | 自然資源部門 | 對協議出讓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價格,基準地價已覆蓋的地區,按不低于出讓地塊所在級別相同用途基準地價的70%比例確定土地出讓底價; |
| 自然資源部門 | 對基準地價未覆蓋的地區,按不低于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征地(拆遷)補償費用以及按照國家規定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之和確定土地出讓底價。對采取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可通過雙向競價、綜合評標等方式,合理控制地價 | ||
| 自然資源部門 |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 | ||
| 自然資源部門 | 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 | ||
| 住建部門、民政部門 | 新建居住區按照每百戶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且單處用房建筑面積不得少于三百平方米 | ||
| 住建部門、民政部門 | 已建成的居住區未配套建設或者配套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以社區為單位,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騰退、租賃等方式,按照每百戶不低于十五平方米的標準統籌配置,且單處用房建筑面積不得少于二百平方米 | ||
| 財政補貼政策 | 財政部門、民政部門 | 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按核定護理型養老床位數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其中新建、擴建和利用自有房產建設的床位每張補助10000元,租賃房屋改建床位每張補助4000元。 | |
| 財政部門、民政部門 | 根據實際收住的具有本省戶籍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數量及入住時間進行補助(入住未滿1個月但達到15天以上的按1個月計算,未達15天的不予補助)。 補助標準分別以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200元為基準,未參加等級評定或參加等級評定但未獲得評級的,按照1倍系數予以補助;評定結果為1-5級的,分別按照1.05倍、1.1倍、1.15倍、1.2倍、1.25倍系數予以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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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門、民政部門 | 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標準對低保家庭中沒有享受殘疾人護理補貼的失能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按每人每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20%對特困人員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另外,對中心城區(章貢區、贛州經開區)養老機構中60周歲以上失能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護理補貼 | ||
| 財政部門、民政部門 | 按照每人每月50元發放經濟困難的高齡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 | ||
| 稅費減免政策 | 發改部門、稅務部門 | 養老機構免征營業稅。對符合規定的,依規免征企業所得稅。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準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按最低限減半收取有關經營性服務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按最低限收取有關經營性服務收費。醫養結合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增值稅。對非營利性的醫養結合機構,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免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符合免稅條件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 |
| 發改部門 | 養老機構使用水、電、氣、有線電視、固定電話、互聯網等費用按居民生活類價格收取,有初裝費的減半收取。境外資本舉辦的養老服務機構享受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 | ||
| 人才支持政策 | 人社部門、民政部門 | 對與本市養老機構(包括居家養老服務組織、養老服務專業公司等)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從事養老護理工作、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群體,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人員,按規定享受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 |
| 人社部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 | 對入職中心城區養老服務的全日制高校大學畢業生,市財政按本科及以上畢業生5000元、??飘厴I生3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 ||
| 人社部門、民政部門 | 對在養老機構就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醫療機構、福利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政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