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度民政局部門預算:
1、民政工作專項經費100萬元。
2、工作經費缺口資金78萬元。
3、鄉鎮民政工作經費98萬元。
4、城市低保配套資金509萬元。
5、五保配套資金166萬元。
6、農村低保配套資金1720萬元。
7、臨時救助配套資金80萬元。
8、敬老月活動經費8萬元。
9、流浪乞討3萬元。
10、兩老干部補助30萬元。
11、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償255萬元。
12、義務兵優待金154萬元。
13、老齡辦工作經費3萬元。
14、高齡補貼1100萬元。
15、60歲以上被征地農民生活保障資金50萬元。
16、烈士陵園免費開放10萬元。
17、婚姻登記工本費補助6.5萬元。
18、孤兒救助縣配套30萬元。
19、自然災害縣配套100萬元。
20、城鄉醫療救助縣配套30萬元。
21、涉軍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200萬元。
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總預算: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15萬元。
3、公務接待費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