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公安局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興國縣公安局內設機構和職能情況:
1、全局在職452人,(公安387人、交警65人),退休70人。
局領導職數:11人,副處1人,正科8人,副科2人。
(1)局機關內設機構18個,其中綜合科室12個,業務大隊6個。
(2)基層派出所26個。
(3)其它機構2個(看守所、拘留所)。
2、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對全縣公安機關實施組織領導和指揮;對全縣公安工作進行決策、部署。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實施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四)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組織,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五)組織指導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我縣境內居留、旅游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安外事工作。
(六)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施消防監督。
(七)貫徹《警衛工作規定》,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預防查處交通事故。
(九)加強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學校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經濟民警、保安隊伍的建設。
(十)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的信息通信工作;組織實施并指導、監督全縣公共網絡安全監察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縣監所看管、開展獄偵、深挖犯慕等工作;領導縣看守所的工作;負責縣公安局各派出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法制建設;指導檢查、監督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承擔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和緝毒工作以及承辦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組織全縣公安科技工作,規劃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十五)規劃制定全縣公安機關裝備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十六)負責抓好全縣公安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并指導、管理全縣公安教育、培訓以及技能訓練;組織指導公安宣傳工作;按干部管理權限管理公安隊伍干部人事工作。
(十七)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管理,查處和督辦公安隊伍重大和較大違紀案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2016年全年收支預算4531.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718.52萬元,財政統發工資支出1927.35萬元,醫療保險102萬元,商品服務支出1161萬元(按上級標準年人均3萬元保障)主要用于日常運行公用經費。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526.1萬元,其中離退休人員經費287.52萬元,遺屬補助6.68萬元,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231.92萬元。
項目支出812.65萬元,具體為:1、在押人員重大疾病醫療經費5萬元;2、在押人員給養費72萬元;3、縣城“天網”工程運行費52.3萬元;4、輔警個人經費495萬元;5、看守所聘請人員工資4.32萬元;6、看守所水電費5萬元;7、民警值勤津貼102.17萬元;8、民警加班津貼69.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