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縣直(駐縣)各有關單位:
《興國縣食用植物油儲備管理辦法(試行)》經2021年12月6日縣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1年12月14日
興國縣食用植物油儲備管理辦法(試行)
為加強我縣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管理,確保儲備油落實到位、管理規范、儲存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儲存企業
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按照“政府委托、部門監管、企業運作”方式管理,具體負責儲備油的采購、庫存輪換、倉儲質量等工作。
二、儲存品種
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為符合國家標準的純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和食用調和油,純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等級為國標一級,食用調和油等級為調和級。
三、儲存方式
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儲存采取動態儲備方式,實行專倉儲存。
四、資金管理
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費用由縣財政局按季撥付到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存款專戶,所需入庫資金由財政解決。
五、盈虧負擔
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保管費、輪換費、損耗等管理費用由儲存企業實行盈虧包干。
六、輪換管理
(一)輪換原則
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輪換應當遵循推陳儲新、邊進邊出、確保質量、保證庫存、均衡有序的原則。
(二)輪換方式
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輪換期限不得超過一年,輪新周期定為每季度動態輪新,由承儲企業實行周轉輪新、動態輪換、先進后出的方式,確保庫存,不得架空。
七、倉儲管理
1.承儲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技術規范以及各項倉儲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防火防盜、防汛防災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如遇重大儲存事故應及時向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2.用于儲存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的倉房應保持完好,符合儲存功能要求;儲存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小包裝油應按照“包裝完整、碼垛整齊、數字準確、堆放安全”的要求,采取倉內包裝儲存,做到衛生、整潔、無污染,并且在每倉門前明顯處懸掛“興國縣儲備油”標牌;大罐儲油應做到油罐完好、干凈整潔,符合儲油標準。儲存企業應定期對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的倉房進行安全檢查和倉儲設施維護。
3.儲存企業應當積極應用綠色、生態、無公害的科學儲存技術,特別是低溫儲藏技術,保證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儲存安全。
4.儲存企業應當按規定將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庫存納入統計范圍,建立實物臺賬,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統計報表、臺賬必須在每月25日前上報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不得虛報、瞞報、漏報、拒報。
5.儲存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儲藏的有關要求,定期檢查分析油情,及時做油情檢查記錄,儲存中發現油情不穩及其它異常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理,保證儲備油安全。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每月按時上報倉儲報表。儲存企業法人代表與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簽訂責任狀,明確責任,如儲存企業所儲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出現挪用、短少、酸敗變質、損失、被盜等任何問題由該儲存企業負全責(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八、質量管理
1.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采用小包裝方式儲存時,包裝物、標識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包裝、標簽標準等有關規定,注明品種名稱等級、凈含量、執行標準、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企業名稱和地址等內容,各項標簽應當清晰、齊全、準確。大罐儲油應做到油罐完好、干凈整潔,符合儲油標準,數量準確,質量達標。
2.儲存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儲備油質量、衛生標準制定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質量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質量管理工作。
3.儲存企業應當配備必要的檢化驗儀器和設備,嚴格執行質量檢驗制度,加強對儲備油的質量和衛生抽檢,確保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衛生符合食用衛生標準。
4.承儲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的出、入庫質量檢驗制度和質量檔案管理制度,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等級和衛生標準要求的不得作為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
5.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在儲存、輪換、出入庫期間對儲存企業所儲的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進行質量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整改,確保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九、動用原則
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權屬縣政府。未經縣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遇突發情況時,由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計劃,報請縣政府批準后方能動用。
十、承儲資格
1.具有良好的信譽。食用植物油批發經營企業經營財務狀況良好,三年無虧損,無嚴重違法經營記錄。
2.具有良好的資質。食用植物油批發經營企業為縣糧食應急保障配送供應點優先。
3.具有充足的庫存。食用植物油批發經營企業近一年日平均食用植物油庫存55噸以上。
4.具備良好的購銷能力。食用植物油批發經營企業年食用油購銷量應在110噸以上,同時具備良好的市場分析、購銷網絡、經營團隊。
5.具備良好的倉儲設施。食用植物油批發經營企業應具備儲存110噸以上食用植物油儲備倉庫,倉庫必須具備防潮、防漏、防鼠雀、防火、防盜、通風、密閉、衛生、無污染、無水患、交通便利等條件。
十一、依法監管
1.承儲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本《辦法》管理好本級儲備油,對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財政資金、庫存數量、品種質量輪換安全負責。
2.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儲存環節監管:食用植物儲備油入庫品種數量、輪換情況、統計報表、臺賬建立的監管;儲存情況、品質質量、倉儲設施的監管;財政資金、入庫成本、費用撥補的監管,并負責與財政部門和農發行溝通協調。
3.由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組成監管小組定期對儲存企業所儲的本級儲備油庫存進行監督檢查,每月檢查在1次以上,遇特殊時期隨時抽查,發現儲存安全存在隱患的,責令其限期整改,以確保本級儲備油庫存完整、質量完好。
4.儲存企業未嚴格執行本《辦法》或有下列行為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警告,責令其限時整改。
(1)本級儲備油在入庫、儲存、輪換期間未達到規定質量標準或經檢查質量不合格的;
(2)本級儲備油未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
因保管不善或輪換不力,造成變質事故或損失的;
(3)未經批準擅自變更本級儲備油儲存庫點和倉號的;
(4)未建立統計臺賬或記載不詳的,出現本級儲備油實
際庫存量少于規定儲存數量的;
(5)未按規定報送本級儲備油統計、倉儲報表及臺賬,
出現虛報、瞞報、遲報、漏報、錯報和賬實不符的;
(6)在本級儲備油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
(7)未按規定檢查油情,影響安全儲存或油情檢查記錄不全及偽造記錄的;
(8)本級儲備油儲存中出現重大問題不及時報告的;
(9)以本級儲備油對外進行擔保抵押或者清償債務的;
(10)未在本級儲備油專倉外明顯處懸掛“興國縣儲備油”標牌的;
(11)泄漏本級儲備油有關機密,造成國家損失的;
(12)不接受或不配合監督檢查的。
5.在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出現本級食用植物儲備油實際庫存量少于計劃規定儲存數量的或擅自動用的,取消承儲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對出現以上情況,未及時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違約金,取消其儲存資格,并由儲存企業承擔所有損失,對儲存企業法人代表和其他直接責任人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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