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城市社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縣直(駐縣)各單位:
《興國縣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第二批事項集中劃轉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2022年7月18日
興國縣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第二批
事項集中劃轉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升級“一號改革工程”,抓緊抓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推動市縣兩級審批事項上下對應、聯動審批,建設市縣一體的行政審批服務體系,確保“市縣同權”改革落地見效,根據《贛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做好縣級第二批事項集中劃轉工作的通知》(贛市府字〔2022〕49號)及縣委、縣政府印發的《興國縣深化“放管服”改革 打造新時代“模范興國第一等”營商環境工作方案》(興發〔2022〕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和贛州重要講話精神,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對標省、市工作要求,加快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做好全縣第二批事項集中劃轉工作,確保在2022年7月28日前,全縣各相關部門有關事項和審批工作人員相對應全面劃轉到縣行政審批局,并實現業務辦理且正式對外運行。
二、工作任務
(一)劃轉審批事項。各相關單位要將本次列入劃轉清單事項,全部劃轉至縣行政審批局,采取“一部門一協議”的形式簽訂劃轉協議,明確劃轉事項、劃轉時間、權責劃分、系統設備、檔案管理等內容。(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委編辦、第二批劃轉事項各相關單位;完成時限:2022年7月20日前)
(二)劃轉審批人員。嚴格按照“編隨事轉、人隨編走、擇優選調”原則配齊配強審批專業力量,各相關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以負責任的態度選拔素質高、能力強、業務精的優秀干部充實到縣行政審批局,同時要站在“劃轉審批人員與事項相對應”的基礎上,確保劃轉至縣行政審批局的審批工作人員“人崗相適、質量過硬”并及時到崗到位。(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委編辦、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第二批劃轉事項各相關單位;完成時限:2022年7月22日前)
(三)加強業務培訓。事項劃轉單位要樹立全縣“一盤棋”觀念,強化工作協同,按要求對劃轉人員或承接人員進行專業、系統業務培訓,直至其能完全承擔審批工作為止,確保事項順利劃轉,業務辦理正常運轉。(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第二批劃轉事項各相關單位;完成時限:2022年7月25日前)
(四)提升審批服務效能。各相關單位要進一步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全面推進流程再造,優化審批服務機制。加強政務信息化建設,推動實體大廳向一體化政務平臺、移動客戶端、政務自助終端延伸,做到上下聯動、審管銜接、信息共享。(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各相關單位;完成時限:2022年7月28日前)
(五)完善審管互動機制。要明確審批和監管部門職責邊界,加快建設“審管互動平臺”,建立審批監管信息“雙推送”“雙回路”機制。縣行政審批局作出審批決定后,通過“審管互動平臺”實時向行業主管部門推送有關信息;行業主管部門接收信息后,及時向行政審批局反饋監管信息,實現“審管互動、無縫銜接”。(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財政局、各監管部門;完成時限:2022年7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做好縣級第二批事項集中劃轉工作是經市政府批準的重要改革任務,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升級“一號改革工程”的重大舉措,有利于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創新創業、優化發展環境。各相關單位要從改革大局出發,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擔當,成立以黨委或黨組主要領導為組長、相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工作推進領導小組,統籌推進第二批事項集中劃轉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縣行政審批局要加強與事項劃轉單位的溝通對接與聯系,確保劃得過、接得住、辦得好。事項劃轉單位要全力配合、積極提供幫助和支持,移交劃轉事項的全部法律政策依據、辦事指南、系統設備及相關檔案等,確保事項劃轉承接無縫對接。縣行政審批局、縣政府辦將對第二批事項集中劃轉工作落實情況跟蹤督辦,確保改革平穩推進、落地見效。
(三)加強溝通對接。縣行政審批局及事項劃轉單位要積極主動向對口市直主管部門溝通匯報工作,爭取有力的業務指導,幫助解決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縣行政審批局要及時收集梳理好我縣第二批事項集中劃轉工作進展情況,形成相關報告,于7月30日前按要求報送至市行政審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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