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職責 |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擬定和實施本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 3、負責本鄉企業發展、企業體制改革、科技進步、經濟技術協作,推動外向型經濟發展; 4、管理和指導本鄉農業、企業計劃、財務、統計、審計、價格、物資、設備、技術、勞動、保險、安全生產、質量、土地管理、村鎮建設、環境保護等工作; 5、指導農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咨詢、論證、審查;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管理和評估;為經濟發展提供經濟、技術、法律、信息服務。 6、指導和管理本鄉教育、文化、科技體育、衛生、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做好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民間糾紛調解工作; 7、擬定和實施本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并組織、指導、協調、檢查各單位工作。 8、擬定本鄉民政事業發展和年度工作計劃,做好定補、救災救濟扶貧、雙擁、優待、撫恤、老齡、五保、殯改等工作; 9、搞好本鄉民兵組織建設、國防教育、軍事訓練、征兵等工作; 10、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計劃生育方針、政策、法規,擬定本鄉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年度計劃; 11、編制財政預算內、預算外、自籌資金的年度預算、決算和管理,執行鄉人代會審查批準的財政收支預算和區政府下達的收支任務,做好各項財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劃解工作。 12、建立健全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加強對本鄉企業、事業、行政單位財務指導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協調發展。 |
| 內設機構 |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興江鄉黨委、政府文件,重要會議材料,領導講話稿的起草、修改把關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信息編發、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和信訪接待、調研與會議安排,財務管理、車輛管理、機關安全等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重要文件、會議精神和興江鄉黨委政府重要工作任務,以及縣、鄉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督查、落實和反饋。做好人大的換屆選舉,代表的視察、議案的落實工作。承辦紀檢、組織、宣傳、統計、物價等工作,做好民兵、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完成興江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負責人:溫崢,職務:黨政辦主任,電話:0797-5220110,辦公時間:工作日8:30-21: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黨建辦公室 黨建辦公室主要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干部人事、人才、機構編制和老干部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宣傳思想、新聞輿情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統一戰線、民族宗教事務、僑務,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群團等工作。 負責人:鐘祥,職務:黨建辦常務副主任,電話:15770716989,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 興江鄉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主要負責組織擬定實施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優化投資營商環境、招商引資、企業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農業農村、林業、水利、動植物防疫、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交通、統計、審計、科技、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鄉村振興、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和農村“三資”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負責組織和管理財政收入和支出、編制財政收支預結算;負責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村級財務代理和集中支付工作、指導監督村級財務及資產管理;負責鄉村建設管理、村容鄉貌、農房管理、土地開發、房屋征收補償等工作。 負責人:肖學銘,職務:經濟發展辦主任,電話:18166088006,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平安法制辦公室 加強對村民的法制教育;掌握本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經常分析研究解決轄區內社會治安穩定問題,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和領導責任制的落實;認真接待和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定期開展矛盾調處工作,及時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積極推進安全文明小區、安全村創建活動,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外來和外出務工人員的管理等工作,統籌協調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層執法機構開展聯合執法,確保依法辦事;指導村委會抓好治保、調解等群防群治組織建設,加強對村級治保、調解主任的政治和業務培訓。 負責人:徐峰,職務:平安法制辦主任,電話:15970880251,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綜合便民服務中心 興江鄉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主要負責審批服務事項受理和辦理。負責承辦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協調派駐部門的審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進駐事宜;負責制定有關審批服務及日常運行的規定制度,統一管理服務窗口及其工作人員,處理來信來訪、投訴事項;負責政務服務網的公開透明運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承擔行政審批服務等信息系統的管理維護;負責為開展延伸服務的村便民服務點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負責完善審批服務事項,工作流程和工作規程,探索創新政務服務方式和工作機制,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和質量;承擔退役軍人事務,精準扶貧、農林水、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文教衛生、財政等服務職責。 負責人:王建,職務:便民服務中心主任,電話:19917133066,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興江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性文件統一授權,以良村鎮人民政府名義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履行鄉鎮一支隊伍管執法職責,負責行使轄區內安全生產、城市管理、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保護以及文教衛生和農林水等部門賦予和委托授權的行政執法權限,在上級有關執法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下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協助上級相關執法部門開展執法工作。 負責人:曾小金,職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電話:13707071618,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七、農業服務中心 (1)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一系列農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做好農科教結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技術培訓,農村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科研課題攻關與科研成果的引進、推廣;組織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與推廣,指導和協調農業產前、產中、產后系列化服務體系建設。 (2)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參與制定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方案,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指導農村承包合同管理和耕地使用權流轉;負責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 (3)編制興江鄉農業(含種植、養殖業)和現代農業的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農業區域工作。 (4)組織農田改造和保護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 (5)貫徹執行國家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指導鄉農、林、牧、副、漁業機械的使用和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農機培訓等工作;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的管理工作。 (6)做好畜禽的防疫、檢疫服務工作。 (7)指導農村水利建設、防汛抗旱、供水節水、水土保持等工作,并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 (8)做好上級農業部門下達的各項業務工作,完成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楊經鼎,職務:黨委副書記,電話:13479951227,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八、文化服務中心 (1)堅持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提高群眾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活躍群眾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賭博等不良社會風氣。 (2)運用各種文化藝術手段,進行時事政策、三個文明建設、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以及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等方面的宣傳教育。 (3)組織開展群眾性藝術、文娛、體育活動。 (4)開辦書刊閱覽,開展群眾性讀書活動。各類文化討論,輔導和培訓群眾文藝骨干。 (5)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傳遞經濟信息。為群眾求知、致富服務。 (6)搜集、整理民間文化藝術遺產,做好文物的宣傳保護工作,指導村文化室(俱樂部)工作。 (7)受興江鄉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門的委托管理好當地文化市場。 (8)完成興江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人:婁澤根,職務:黨委宣傳統戰委員,電話:15907074753,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九、鄉村規劃建設服務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省有關村鄉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2)組織編制、實施鄉總體規劃、村鄉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 (3)負責村鄉建設項目的選定點、放線、驗線等工作,審查建設施工條件,核發村鄉建設中的有關證件,推廣應用村鄉建設通用圖,進行村鄉建設的綜合管理。 (4)參與村建筑市場管理,建筑工程公用設施等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負責房地產管理,查處違規建筑。 (5)組織村鄉的綜合開發和配套建設。 (6)搞好村鄉容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的建設和管理。 (7)承辦環境保護的技術服務工作。 (8)負責村鄉建設的統計年報工作和檔案裝訂工作。 (9)完成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負責人:周思輝,職務:自然資源所所長,電話:18279757009,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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