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縣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確保重點單位的安全,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西省消防條例》《江西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以下簡稱《界定標準》)等法律法規規定,對社會單位進行了認真核查和調整,確定了142家社會單位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現予以公示,請各重點單位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隨機監督抽查。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確保重點單位的安全,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西省消防條例》《江西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以下簡稱《界定標準》)等法律法規規定,對社會單位進行了認真核查和調整,確定了142家社會單位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現予以公示,請各重點單位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隨機監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