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縣政協十六屆三次會議第163號提案的答復
潘定明委員提出的《關于發展村集體經濟的建議》已收悉,現將辦理情況向您匯報如下:
建議因村而異、因地制宜,利用資產資源、大力發展產 業、用好用活幫扶政策,探索“黨建+村集體經濟”發展模式,通過盤活土地資源、用好政策、自主發展生產經營等, 村集體經濟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增收格局。
一是政策紅利型。利用上級扶持政策,管理維護光伏電 站,確保光伏收入穩定;用好土地開發整理政策,實施“旱 改水”項目,增加項目投入收益。
二是出租出讓型。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扶持壯大村級集體 經濟項目資金,由村“兩委”牽頭成立專業合作社,利用扶持項目資金入股合作社,給予年增收固定租金分紅,實現穩 定收益。
三是有償服務型。按照市委“五個一”產業發展模式, 把現有設施蔬菜大棚用好,因地制宜轉型發展富硒蘆筍、富 硒西紅柿等產業,村集體每年可獲得土地流轉服務收入。
四是生產經營型。結合冬種生產,由村集體股份經濟合 作社整合資源和政策,通過土地流轉入股、協助管理等方式, 與種植大戶合作經營,發展“稻油輪作”,種植油菜增加村集體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