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標準應知應會
一、廠容廠貌
1.廠區內外整齊整潔。
2.安全警示標志清晰完整。
3.一圖一牌三清單設置在醒目位置。
4.廠區道路標志標線清醒。
5.消防疏散通道標志清晰,消防通道不占用、不閉鎖。
6.宣傳標語(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兩個至上”等)懸掛醒目。
二、應知應會
1.企業負責人清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21條規定的7項職責。
2.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清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25條規定的7項職責。
3.從業人員清楚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4.危險化學品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熟悉8類特殊作業的相關要求。
5.礦山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了解《金屬與非金屬安全規程》(2020版),中辦、國辦《關于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
6.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熟悉《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2版)。
7.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等有關人員熟悉本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8.城鎮燃氣企業相關人員熟知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的基本要求。
9.企業所有人員能夠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10.地下礦山從業人員會使用自救器。
11.危險化學品企業從業人員熟悉本崗位的應急處置措施。
12.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了解近年國內本行業發生的重特大事故,了解事故原因及相關防范措施。
三、臺賬資料
1.企業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2.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含新錄用職工、轉崗職工、每年再培訓資料等)。
4.安全檢查記錄(檢查結果應形成閉環)。
5.應急預案(結合企業實際,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及時更新預案)
6.特殊作業(動火、受限空間、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審批臺賬。
7.高危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
8.特殊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9.安全設施設計及相關圖紙資料(礦山圖紙資料符合相關安全規程要求)。
10.高危企業安全評價報告。
11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料。
12.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13.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臺賬和佐證資料。
14.監管部門下發的相關文件資料(電子文檔需打印成紙質稿)。
15.監管部門下發的執法檢查文書及整改資料。
16.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有關資料。
四、現場安全(根據企業實際,全面排查)
1.較大危險的設施、設備、場所設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2.從業人員沒有“三違”現象,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正確(如沒有不戴或不正確佩戴安全帽,登高作業不佩戴安全繩等)
3.臨邊防護到位。
4.傳動裝置防護齊全。
5.各類線路搭設規范。
6.特殊場所(如危險化學品企業、地下礦山、建筑工地等)入廠警示教育、檢查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