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妥善處理鎮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及上級應急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梅窖鎮2024年安全生產事故應
急救援預案如下:
一、組織機構
組 長:鐘太斐 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丁煜峰 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 組 長:楊建林 鎮人大主席
陳曉光 黨委副書記兼宣傳、統戰委員
侯海飛 黨委組織委員
曾慶旭 黨委委員、副鎮長
吳騰飛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李林法 政法委員、人武部長
張繼輝 人大副主席(候選人)
廖燕梅 副鎮長
吳太陽 副鎮長
鄒應欽 副鎮長
陳煜文 副鎮長
曾小明 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
張 財 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鐘新平 四級主任科員
曾戊林 派出所所長
成員:黨政辦、派出所、應急站、民政所、供電所、消防站、林站、水務站、財政所、食安辦、市監分局、司法所、自然資源所、衛生院、工會、綜治辦、信訪辦、古龍崗交警中隊、電信所等單位負責人。由鎮應急辦負責日常工作。下設綜合協調組、專業搶救組、救災安置組、安全保衛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專業技術組、善后處理組等,具體承擔相應的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
二、工作職責
1.綜合協調組:
組長: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成員:村“兩委”成員及村應急信息員
工作職責:負責本村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宣傳;負責本村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
2.專業搶救組:
組長:李林法、鄒德勇
成員:消防站、武裝部全體成員及村民兵連。
工作職責:一旦發生事故,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幫助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搶救群眾生命財產,把損失降到最低。
3.救災安置組:
組長:吳太陽、曾小龍
成員:黨政辦、民政辦全體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及事故現場的后勤保障工作。
4.安全保衛組:
組長:李林法、曾戊林
成員:綜治辦全體工作人員、派出所全體干警。
工作職責:負責應急救援現場的治安保衛、交通保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開展。
5.醫療救護組:
組長:鐘志強
成員:衛生院全體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供應所需藥物器械,確保事故受傷人員及時得到醫治。
6.事故調查組:
組長:曾慶旭
成員:鎮應急站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協助上級部門開展好事故調查,并及時公布事故調查結果,對事故善后的處理。
二、預警預測
1、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數據庫,進行風險分級,建立完善重特大事故隱患和重特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庫,并及時更新。
2、鎮應急管理委員會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縣急局。
三、信息報送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應立即撥打5237008電話向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鎮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向縣應急局及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置
1.現場保護。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
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組織隊伍。鎮應急管理委員會主任及成員單位主要負
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組織事故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處置。
3.現場救援處置。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并立即迅速展開救援工作。
4.應急救援申請。當實施本預案仍無法控制事態發展,請示縣政府啟動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
五、響應結束
當險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事發地人員和遇險對象已全部脫離險境,救援行動實施已經完成,由鎮應急管理委
員會宣布應急救援結束,并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