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八部門《關于“加大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扶持力度”的實施方案》(贛市人社字[2025]30號)精神,現將支持就業困難人員低成本創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扶持對象
江西人社一體化綜合信息系統中所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我縣行政區域內登記失業人員中的以下群體:
1.零就業家庭成員;
2.符合相關條件的殘疾人員;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4.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員;
5.脫貧勞動力;
6.未消除風險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7.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4050”人員;
8.其他符合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等。
大齡人員、就業能力弱、生活困難、難以實現市場化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優先。
對有創業意愿且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人員(尚未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同步開展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并安排低成本創業報名申請,填寫申請表格。
二、扶持政策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有意愿在鄉鎮、街道的集市夜市等統一設立固定或流動的創業幫扶點創業的,可以向人社部門申請租借一套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擺攤設備。
穩定經營6個月及以上,并提供必要的收支流水情況、經營現場照片或視頻資料等佐證材料,經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可享受一次性設備補貼,設備歸擺攤經營者所有,同時補齊5000元差額。
三、申領流程
1.報名申請
符合條件的有擺攤創業意愿的就業困難人員帶上身份證或社保卡前往興國縣行政服務中心就業創業服務窗口提出報名申請,填寫《贛州市興國縣“支持低成本創業”設備借用申請表》。
2.資格審核
縣人社部門負責審核申請人身份信息。
3.開始創業
符合條件的人員領取擺攤設備,在人社部門設立的創業幫扶點創業。
4.政策兌現
穩定經營6個月及以上,并提供必要的收支流水情況、經營現場照片或視頻資料等佐證材料,經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可享受一次性設備補貼,設備歸擺攤經營者所有,同時補齊5000元差額。
四、注意事項
補貼標準為每人5000元,每人只享受1次,租借設備未穩定經營滿6個月或佐證材料認定不合格的,不得享受設備補貼政策,先期租借的擺攤設備由人社部門統一收回再循環利用。
該項政策與一次性創業補貼不可重復享受;對創業者是否注冊企業實體或個體工商戶不作要求。
五、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5月19日至29日;
2.請有創業意愿且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攜帶身份證到興國縣行政服務中心就業創業服務窗口現場報名,咨詢電話:0797-5307003。
信息來源: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