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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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完善易地搬遷群眾遷入地防止返貧監測幫扶主體責任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上級工作部署,壓實安置點(安置住房)遷入地主體責任,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工作屬地管理相關機制的通知》(贛市鄉振字〔2023〕12號)及《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易地扶貧搬遷群眾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和安置社區便民服務工作機制的通知》(贛農字〔2024〕34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完善搬遷群眾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實遷入地防止返貧監測幫扶主體責任。易地扶貧搬遷群眾(含集中、分散安置和同步搬遷群眾)的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工作,統一由遷入地牽頭組織實施。遷入地要嚴格按照《江西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以下簡稱《工作指南》),做好對搬遷群眾的入戶核實、集中研判、識別納入、精準幫扶、風險消除等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全流程工作,遷出地要全力配合。
我縣共有易地搬遷群眾1269戶,其中集中安置群眾1180戶,分散安置群眾89戶(詳見附件),根據易地扶貧搬遷群眾(含集中、分散安置和同步搬遷群眾)的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工作統一由遷入地牽頭組織實施等相關要求,進城進園安置點搬遷群眾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工作由城市社區黨工委負責組織實施,各鄉鎮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進城進園安置點搬遷群眾幫扶工作由城市社區黨工委(含下屬各社區)及社會工作部負責,各鄉鎮搬遷群眾由鄉鎮人民政府統籌安排。請相關單位結合本單位人員實際情況,合理安排結對幫扶工作,并于10月18日前將《搬遷群眾幫扶干部“雙向幫扶”落實表》報至縣農業農村局監測幫扶協助股郵箱:xgxjcbfxzg@163.com;聯系人:林方成:19880773220。
(二)據實調整維護信息系統數據。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的易地搬遷安置區行政區劃和搬遷群眾家庭成員等數據信息已完成從遷出地轉移到遷入地,遷入地要明確專人負責信息系統數據監測管理工作,并于10月18日前將《易地搬遷信息系統數據監測管理員統計表》(見附件)報至縣農業農村局監測幫扶協助股。
(三)做好搬遷群眾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根據《江西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結合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工作實際,易地搬遷群眾遷入地要做好搬遷群眾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落實好殘疾人補貼、產業獎補、交通補貼、雨露計劃等相關幫扶政策。
識別納入階段:農戶自主申報、基層干部排查、部門篩查預警等三線預警信息均反饋至遷入地,遷入地要完成相關入戶核實、采集信息、民主評議和村公示程序,并報縣級審核批準和公告,期間有需要的可要求遷出地配合完成相關入戶核實。
精準幫扶階段:易地搬遷群眾中的監測對象實行“雙向幫扶”,即遷入地安排1名牽頭幫扶干部,遷出地安排1名幫扶干部,共同協作開展幫扶(幫扶干部要盡量安排科級干部,也可以是掛點單位的干部或村書記,但不能安排一般村干部、安置點的管理人員、臨聘人員等)。按照“缺什么補什么”原則,遷入地牽頭會同遷出地合理制定幫扶計劃,申報幫扶措施,做到精準施策、應幫盡幫。搬遷對象中的脫貧戶由遷入地村(社區)、駐點單位或由鄉鎮政府(城市社區)統籌安排1名人員幫扶。
風險消除階段:按照監測對象識別程序,標注風險消除程 序由遷入地組織(可按需要求遷出地配合),完成鄉村入戶核 實、民主評議和公示,縣級審批核準和公告等環節。
常態化跟蹤監測:遷入地要及時建立搬遷監測戶檔案,對已消除風險的監測戶家庭要在常態化排查預警和年度動態管理中持續關注、跟蹤監測。
附件1:搬遷群眾幫扶干部“雙向幫扶”落實表(集中安置)
2:搬遷群眾幫扶干部“雙向幫扶”落實表(分散安置)
3:易地搬遷信息系統數據監測管理員統計表
興國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
振興有效銜工作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