埠頭鄉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建房辦事指南
為進一步規范全鄉農村宅基地建房管理,明確申請宅基地建房各項環節的操作程序,依據《贛州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條例》《江西省農村村民自建房管理辦法》及興國縣農村宅基地規范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南。
一、農戶申請
農村村民(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戶為單位,向組集體提交宅基地建房申請書(手寫版、簽字加蓋手印),申請書必須寫清楚家庭基本情況、現住房情況、申請理由、擬申請建房具體地址、四至(需注明與永久性參照物的距離)、宅基地總面積(其中住房占地面積、附屬房占地面積、庭院占地面積)、建筑面積、建筑層數、建筑高度和建房有相關農戶簽字同意的建房意見,同時攜帶戶口簿、申請人身份證原件,交組集體審查。
農戶需提交的資料:
1.宅基地建房申請書(手寫版)
2.戶籍資料—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家庭成員戶口簿復印件)
3.《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組級審查合格后到村免費領取)
4.《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組級審查合格后到村免費領取)
5.依法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宅基地協議書、駁換土地協議)
6.農村自建房建房合同(建房前提供)
二、組級審查
1.組集體收到宅基地建房申請書(手寫版)后,由本組組長進行組級審查,組級審查主要應認真甄別該戶農村村民是否是本組村民,在本村是否有住房,是否符合“一戶一宅”,結合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對宅基地資格權進行初步審查。(注: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錄用的正式在編人員或離退休人員,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沒有宅基地資格權,不可以申請宅基地建房)。
2.經初步審查,有宅基地資格權的,本組組長應十日內到現場查看選址權屬(土地)是否有爭議、相鄰權利人是否有意見,經初步審查,沒有宅基地資格權的,要及時反饋,明確告知哪些條件不合格,并說明理由。
3.初步審查宅基地資格權和現場查看選址權屬(土地)合格的,召開村民小組會議進行討論,討論通過后,將申請人相關信息、建房理由、擬申請建房用地位置、四至(需注明與永久性參照物的距離)、擬建房宅基地總面積(其中住房占地面積、附屬房占地面積、庭院占地面積)、擬建房層高和建筑面積等情況在本組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組級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組長在宅基地建房申請書(手寫版)上簽署同意建房意見,并交還申請人。
三、村級審查
1.申請人將組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手寫版)、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所有家庭成員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提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審查,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在收到宅基地建房申請書(手寫版)后,根據申請人身份證及戶口簿信息,核查申請人是否為本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結合公安系統戶籍與現實情況核查申請人是否有宅基地資格權,家庭成員在本村是否有房屋、是否符合“一戶一宅”等情況。
2.如以上條件不符合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哪些條件不符合,并說明理由;如以上條件符合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免費提供《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等相關表格給申請人填寫。
3.申請人應詳細閱讀《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內容,仔細填寫承諾內容,簽名并填寫承諾時間,同時認真如實填寫《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詳細填寫申請戶主信息、家庭成員信息、現宅基地及農房情況、擬申請宅基地及建房(規劃許可)情況(宅基地總面積、其中住房占地面積、附屬用房占地面積和庭院占地面積、地址、四至(必須標明與永久性參照物具體距離)、建房類型、地類、住房建筑面積、層數、高度、是否征求相鄰權利人意見)、申請理由、簽名及時間。填寫完整后申請人將《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交回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
4.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在7個工作日內派人員根據《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內容,進行實地申請建房選址現場查看,主要詳細詢問本組組長申請人家庭情況、了解用地建房相鄰權利意見等。
5.選址查看無異議后,村小組長在《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簽署意見,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在7個工作日內召開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審查會議,研究討論申請人宅基地資格權、戶籍信息、家庭成員房屋情況、實地查看建房選址情況、相鄰權利人意見、地類等內容,審查會議通過的,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張榜公示7天,保存公示圖片存檔。
6.審查未通過或公示異議成立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申請人哪些審查不符合,并說明不符合理由;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農村宅基地資格權證明》,同時在《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簽署審查意見、負責人簽名、填寫簽署時間并加蓋公章。
7.村級審查結束后,由村委會及時將填寫完善的申請材料提交鄉鎮宅改專班進行審核,村級需提交的資料有:
(1)建房申請書(手寫稿+農戶簽字蓋手印)
(2)戶籍資料—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戶口簿復印件(全部家庭成員)
(3)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
(4)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
(5)依法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宅基地協議書、駁換土地協議)
(6)農村自建房建房合同(建房前提供)
(7)村級會議記錄復印件
(8)村級公示照片
(9)農村宅基地資格權證明
四、施工放線
宅基地申請人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后,根據選定的開工時間,提前一周向鄉宅改專班提交放樣申請書(手寫稿)。
五、安全施工
1.村民必須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后,根據鄉鎮宅改專班實地放樣進行施工,不得改變放樣位置。
2.建房施工前,村民應從鄉村建設工匠名錄中選擇工匠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鄉村建設工匠或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建房審批文件、設計圖紙、施工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等采取安全施工措施,同時做好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工作。簽訂由政府免費提供的建設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施工合同報鄉鎮宅改專班備案。
3.村民自建房設計應當注重建筑質量安全和鄉鎮規劃的風貌管控要求,建設二層以上的應當選用政府免費提供的農村住房設計通用圖集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六、竣工驗收
村民建房完工后,及時向鄉宅改專班工作人員提交加蓋手印的手寫稿竣工核查申請書。
七、確權發證
竣工驗收合格后,建房村民依法向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八、檔案歸檔
根據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資料按順序按一戶一檔進行整理歸檔,檔案資料清單如下:
1.建房申請書(手寫稿+農戶簽字蓋手印)
2.戶籍資料—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戶口簿復印件(全部家庭成員)
3.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
4.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05.村級會議記錄復印件
6.村級公示照片
7.農村宅基地資格權證明
8.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審批表
9.農用地轉用批準文件(在耕地、林地、荒山荒坡建房需提供)
10.鄉人民政府農村宅基地審批建房批準文書
11.農村宅基地建房地審批公告圖片
12.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13.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存根聯
14.農村宅基地宗地圖
15.建房公示牌圖片
16.農村自建房建房合同
17.農村宅基地建房三到場登記表
18.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驗收意見表
19.依法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宅基地協議書、駁換土地協議)
備注:
1.鄰居簽字的意義:首先,簽字代表著鄰居對建房計劃中的地基、采光、樓層數等問題的認可和理解。這有助于減少因建房引發的糾紛和矛盾,維護鄰里之間的和諧關系。在我國農村,鄰里關系一直被視為非常重要,良好的鄰里關系可以帶來和諧的生活氛圍,相互幫助、支持,共同營造一個溫馨的家園。其次,鄰居簽字是一種保障措施,旨在確保建房活動不會侵犯相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這遵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相鄰關系的規定,有助于減少因建房導致的鄰里糾紛,維護農村的社會安定。如果因建房引發糾紛,鄰居的簽字可以作為調解或訴訟時的一個參考依據,有助于明確責任和解決問題。此外,根據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原則,使用集體土地建房需要得到集體組織和鄰居的許可。鄰居簽字證明認可,可以維護鄰里之間的正當權益,防止因房屋建設而對鄰居的利益產生潛在損害。如果所建房屋的土地為私人所有,則無需鄰居簽字。綜上所述,農村村民建房鄰居簽字的意義在于維護鄰里和諧、保障相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減少糾紛,以及確保建房活動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這一做法有助于促進農村的和諧穩定,為村民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但是如申請人在本村本組群眾關系緊張,對建房計劃中的地基、采光、樓層數等問題,符合村莊規劃及建房條件的,相鄰人不愿意簽字,村組干部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詳細調查了解,這種情況可以不用相鄰人簽字。
2.什么是“一戶一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一戶”是指符合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管理對戶的認定條件,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確認,并依照公安機關戶籍管理規定進行登記的戶。
3.涉及占用林地的,由鄉人民政府通過OA系統上報至縣林業局森林資源股審批備案,提供下列資料:
(1)林地備案申請表和林地現場查驗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宗地紅線矢量數據
森林資源股材料審核合格后,報局務會討論通過的,通過OA系統反饋鄉人民政府。
然后由鄉人民政府向縣自然資源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與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股申請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函,提供下列資料:
(1)鄉鎮申請函
(2)申請建房人員名單(加蓋鄉鎮人民政府公章);
(3)所涉用地村委會關于該項目用地的會議決議掃描件(加蓋村委會公章)
(4)項目用地紅線圖紙質版(加蓋鄉鎮人民政府公章),CAD電子版和arcgis矢量版(加38帶國家2000坐標系)
(5)林地備案材料
4.涉及占除林地外其他農用地的,以鄉人民政府向縣自然資源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與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股申請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提供下列資料:
(1)鄉鎮申請函
(2)申請建房人員名單(加蓋鄉鎮人民政府公章)
(3)所涉用地村委會關于該項目用地的會議決議掃描件(加蓋村委會公章)
(4)項目用地紅線圖紙質版(加蓋鄉鎮人民政府公章),CAD電子版和arcgis矢量版(加38帶國家2000坐標系)
(5)涉及切坡建房的用地,按《興國縣切坡建房管理制度》要求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