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日,東村鄉人民政府印發了《東村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為進一步加深對《預案》的理解和認識,現就《預案》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組織開展防汛抗旱救災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使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各村委會、鄉直(駐鄉)有關單位在防汛、抗旱工作中保證工作高效、組織有序、措施得力,有效控制水旱災害擴大,防止和減輕水旱災害損失,保證水庫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水利工程安然度汛;在發生旱災時重點確保農村人口和農業生產的正常供水,減少因水資源短缺對生活和社會發展產生的各種不利影響,有效減輕特大旱情對農業生產造成的損失,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以及《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江西省抗旱條例》《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江西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綜合利用水庫調度通則》《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贛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贛州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及《興國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三、主要內容
(一)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主要內容為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分級指揮部、其他指揮機構。
(三)應急響應
主要內容為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分級響應與應對響應行動、應急結束。
(四)應急保障
主要內容為資金、物資、應急隊伍保障及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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