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滅火工作是保障生態安全、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城崗鎮2025年度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出臺,旨在系統性解決轄區內森林防滅火工作痛點,明確責任分工與執行標準。為推動《方案》落地見效,現從背景目的、核心內容、突出特色及落實建議四方面進行全面解讀。
一、背景與目的
(一)制定背景
從外部政策看,《方案》嚴格依據《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興國縣防火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規文件,是對上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防滅火方針的本地化落實,確保工作開展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從本地實際看,城崗鎮山林資源豐富,且存在寺廟、公墓區、重點林區等風險區域,加之清明祭掃、春耕秋收、節假日等關鍵節點人為用火需求增加,“五類人”(癡、瘋、聾、啞、傻)監管難度大,森林火災隱患突出,亟需通過專項方案構建全鏈條防控體系。
(二)核心目標
《方案》以“打早、打小、打了”為核心原則,明確2025年度全鎮“無重大森林火災發生”的總目標,同時細化過程指標:實現野外火源管控覆蓋率100%、火災隱患整改率100%、應急響應及時率100%,切實保障轄區森林生態與群眾安全。
二、核心內容
《方案》圍繞“責任、宣傳、巡查、應急、獎懲”五大維度,搭建覆蓋“預防-管控-撲救-考核”全流程的工作框架,確保各項任務可落地、可監督、可追責。
(一)責任維度:明確“誰來管”,壓實主體責任
1.責任主體界定:各村(社區)、各單位為防滅火工作主體,村(社區)支部書記是“村級第一責任人”,需將防滅火工作納入“保安全、保民生、保穩定”核心任務,定期研究部署;駐村領導、駐村干部需下沉一線,協助村級推進工作。
2.能力提升要求:各村(社區)、各單位需組織工作人員學習防滅火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及操作規程,確保工作人員“懂政策、會操作、能應急”,避免因業務不熟練導致工作失誤。
(二)宣傳維度:解決“怎么防”,提升全民意識
1.全域宣傳覆蓋:通過村級廣播、車載流動喇叭、村務微信群、宣傳欄等載體,常態化宣傳防滅火知識與典型案例;要求各村(社區)設置永久性防滅火宣傳標語不少于5條,防火重點期(2025年10月1日—2026年4月30日)懸掛臨時標語不少于20條,營造“人人知防火、人人參與防火”的氛圍。
2.重點群體聚焦:針對“五類人”,建立專項臺賬,與監護人簽訂責任書,落實“一對一”監管,杜絕因監管缺位引發火災;針對中小學生,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通過校園教育帶動家庭防滅火意識提升;針對重點場所(寺廟、公墓區、亂葬區等),樹立禁火標牌并安排專人巡查,消除風險盲區。
3.村規民約約束:將嚴禁野外用火管理納入《村規民約》,明確對野外用火肇事者處以200-3000元罰款,通過村民自治強化約束,同時逐戶發放森林防火告知書,由戶主簽字承諾留存,實現宣傳“全覆蓋、無死角”。
(三)巡查維度:聚焦“控火源”,減少火災隱患
1.火源管控嚴標準:嚴格執行“五個禁止”(禁止攜帶火種進山、林區吸煙野炊、燒山、燃燒枯枝落葉、林邊燒荒等),落實“見煙就查、見火就罰”,從源頭切斷火災誘因;要求駐村領導、駐村干部在重點時段每周至少調度1次防滅火工作,做到“逢會必講、下組必查”。
2.巡查力量分時段部署:日常時段,生態護林員每日在10:00-13:00、15:00-18:30開展常態化巡查;防火重點期及重要時點(清明、春節、冬至等),各村(社區)增派1-2名村干部帶領“三類小組長”、黨員、志愿者,配備銅鑼、喊話器、紅袖章開展全天候巡查,確保火源“早發現、早處置”。
3.違法查處強震懾:鎮防火辦與執法隊對野外用火行為從嚴處罰,罰款標準200-3000元,情節嚴重者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追加民事索賠,通過“處理一個、教育一片”強化警示效果。
(四)應急維度:確保“撲得快”,降低火災損失
1.隊伍與物資保障:各村(社區)為護林員配備宣傳銅鑼、喊話器、撲火拖把等工具;組建15人撲火應急分隊,重點林區村額外配備風力滅火機及操作人員,同時強化分隊日常培訓,確保“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贏”。
2.應急響應提效率:接到火情后,村(社區)書記需第一時間赴現場核實火情、排查安全隱患(如野豬夾子、裸露電線等),并及時上報鎮防火辦;駐村領導、駐村干部、村干部及應急分隊需在10分鐘內集結,鎮半專業撲火隊30分鐘內集結,全體鎮干部工作日20分鐘內、節假日40分鐘內集結,確保火情“快速響應、高效處置”。
3.值班值守無缺位:防火重點期,各村(社區)安排干部24小時值班,鎮半專業撲火隊、村應急分隊集中待命,手機保持24小時暢通,確保信息傳遞及時、應急指令快速落地。
(五)獎懲維度:強化“促落實”,壓實“最后一公里”
1.獎勵機制激活力:設立舉報電話(0797-5261077),對舉報野外用火經查證屬實的第一舉報人,給予300元/起獎勵,鼓勵群眾參與監督,形成“全民共治”格局。
2.懲罰機制壓責任:分三類情形明確處罰標準:野外用火被通報的,罰村1000元/例、包組村干部300元/例、護林員200元/例;發生森林火警的,罰村3000元/例、包組村干部與護林員各500元/例;發生森林火災的,罰村5000元/例、解聘網格護林員,同時罰駐村領導1000元/例、駐村干部500元/例。此外,將防滅火工作納入鎮、村干部年終考核,與績效掛鉤。
3.報告要求嚴時限:發生森林火災需立即上報,10分鐘內未向鎮報告的,撲火經費由村自行承擔,倒逼信息及時傳遞,避免因延誤處置擴大損失。
三、突出特色
(一)精準化管控,聚焦關鍵風險點
針對“五類人”“重點場所”“重要時點”等易引發火災的關鍵環節,采取“臺賬化管理、專人化監管、專項化巡查”措施,避免“大水漫灌”式管理,實現風險點精準防控,提升工作效率。
(二)剛性化約束,明確執行硬標準
無論是罰款金額(200-3000元)、集結時限(10分鐘、30分鐘等),還是標語數量(5條、20條),均明確具體數值,避免“模糊表述”;對護林員解聘、干部辭退等“硬措施”的規定,強化責任倒逼,確保各項任務不打折扣。
(三)閉環化管理,覆蓋工作全流程
從宣傳預防減少火災誘因,到巡查監管管控火源,再到應急撲救降低損失,最后通過獎懲考核壓實責任,形成“事前預防-事中處置-事后追責”的閉環體系,避免“重撲救、輕預防”或“重部署、輕落實”的問題。
四、落實建議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實責任鏈條
各村(社區)、各單位需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傳達《方案》精神,成立以黨支部書記為組長的防滅火工作專班,明確專人負責日常協調;鎮防火辦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及時解決落實中的堵點問題,確保責任“層層傳遞、環環相扣”。
(二)補齊物資短板,夯實應急基礎
各村(社區)需在防火重點期前完成撲火工具、宣傳設備的清點與補充,確保數量達標、性能良好;鎮政府需保障半專業撲火隊的裝備更新與培訓經費,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避免因物資短缺延誤火情處置。
(三)創新宣傳方式,提升知曉率
除傳統宣傳載體外,可結合短視頻、漫畫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制作防滅火科普內容,在村民微信群、村口電子屏等平臺推送;利用“趕集日”“村民大會”開展現場宣傳,通過互動問答、實物演示等方式,讓防滅火知識“入腦入心”。
(四)加強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鎮防火辦、執法隊、各村(社區)需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巡查、協同處置”機制,發現火情或違規用火行為時,及時溝通、快速響應;同時,加強與縣級林業、應急等部門的對接,爭取技術、物資支持,形成“上下聯動、左右協同”的防滅火工作格局。
通過《方案》的全面落實,城崗鎮將進一步織密森林防滅火“安全網”,切實守護好轄區森林資源與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鎮生態保護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筑牢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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