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背鎮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印發<江背鎮2023年度防溺水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做好《通知》的貫徹落實工作,現就文件編制出臺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編制的背景和目的
當前,隨著天氣逐步轉暖,青少年、學生戶外活動增多,野外溺水安全風險逐步增大。為切實防范全民溺水事故的發生,經研究,特印發《通知》。
二、編制過程
《通知》根據興國縣安委辦《關于切實加強全縣防溺水安全防范工作的緊急通知》(興安辦〔2022〕73號)文件要求,由江背鎮應急管理站牽頭負責起草,提出了《通知》(征求意見稿),及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班子成員研究討論,對該文件進行修改完善后,由黨政辦公室核稿并呈政府主要領導審簽,根據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確定此文件主動公開,并予以印發各村委會、鎮直(駐鎮)各單位貫徹執行。
三、主要內容
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江背鎮防溺水工作實際,《通知》分為總體目標、組織領導、活動時間、重點工作和工作要求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總體目標:切實防范全民溺水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明確由鎮長宋愈勝同志擔任組長,黃燕玲同志為第一副組長,郭龍興同志為常務副組長,劉東升、王繼業、李志鋒、池美艷、湯光華、李慶華、黃必鑫、王顯樹、張祖平、黃傳英、凌云、朱復春、韓維文等同志為副組長,鐘煥青、楊敏、肖自強、黃智涌、鐘恩桂、姚鳳金、李堅、周燕金及各村書記為成員。下設辦公室于鎮應急管理站,由鐘煥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活動時間:
專項行動從5月2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階段(5月21日起-5月31日)。各村委會、鎮直(駐鎮)各單位按照專項行動總體要求,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各村書記為防溺水工作第一責任人,細化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進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2.組織實施階段(6月1日-8月31日)。全鎮中、小學、幼兒園要緊緊圍繞防溺水“六不準”要求,常態化開展“八個一”活動,確保學生及家長防溺水知識入腦入心。同時,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學校防溺水教育,提升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及時研判安全形勢,研究解決防溺水工作中的重難點問題;組織防溺水督查責任隊伍,壓實部門責任,凝聚起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3.總結提高階段(9月1日-9月30日)。總結梳理工作經驗和特色做法,形成防溺水工作總結報告,統一報送鎮應急管理站。
(四)重點工作:
1.推動防溺水任務落地落實。對照防溺水工作任務,逐條分解任務、細化措施,按照時間節點,倒排工期,狠抓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責任到位、工作人員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和具體成效“四到位”。
2.全面加強防溺水安全宣傳教育。堅持教育先行,將課堂教育與實踐活動有機結合,將防溺水安全宣教知會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老師、每一位學生、每一位家長。特別是要進一步加強雙休日、節假日、暑假期間等重點時期的宣教力度,學校應通過每月至少組織一次背誦、默寫、集體宣誓等方式,大力普及防溺水“六不準”安全知識。每周至少開展1次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通過播放安全警示片、講授安全課、制作推送系列安全教育短視頻,加大防溺水教育比重,確保人人知、人人講、人人防,強化學生主動遠離野外水域的行動自覺。要以“預防溺水從我做起”為主題,發動三年級以上學生開展一次征文活動,通過多種渠道面向學校、學生、家長和全社會宣傳發布優秀征文。
3.繼續強化重點危險水域安全管理。各村委會,鎮直(駐鎮)各單位:要壓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安全責任,組織專門人員定期開展水域隱患排查整治,并按照危險等級劃分A、B、C三個等級建立《江背鎮防溺水重點水域及點長臺賬》臺賬(附件1),充分發揮點長作用開展巡查(附件2),及時設立、維修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和防護設施,認真執行水域沿岸巡邏巡查和重點時段重點水域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確保能有效制止學生私自下水、玩水行為。
4.深入推進防溺水家校共育。不斷拓展家校聯系渠道,5月20日前要將《關于預防學生溺水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信》(附件2)送到每一名學生家長的手中并統一收回回執,要求勾選好送達方式,嚴禁代簽現象發生。同時,一并要求學生與家長簽訂好《防溺水安全承諾書》(附件3),提升學生及家長的防溺水意識;要嚴格執行每周推送防溺水安全提醒信息不少于1次的工作制度,發動學校老師結合“萬師訪萬家”活動,上門宣傳防溺水安全知識,提升家庭安全防范意識,督促家長履行好未成年人安全監管職責,特別是在學生外出時做到“四知”(知去向、知活動內容、知伙伴、知歸時),開展留守孩關心關愛活動建立留守孩花名冊(附件4)督促監護人切實負擔起對少年兒童的監護責任,嚴防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
5.創新預防學生溺水工作舉措。一是創新工作舉措,各村委會,鎮直(駐鎮)各單位:各村各單位應積極建設中小學生涉水應急防控預警系統,以人防與技防緊密聯動,預防和減少溺水事故發生;二是堅持疏堵結合,積極將游泳技能培養納入中小學教學內容和學生課后服務,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應對落水突發事件的自救能力;三是加強水域管理,發動“五老”人員和社會志愿者充實水域巡防力量,以“敲鑼打鼓”等方式警示學生不得擅自靠近野外水域;四是強化群防群治,廣泛使用標語橫幅、廣播電視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識,通過鎮村大喇叭、流動宣傳車和公益廣告等方式,增加安全宣教頻次,濃厚工作氛圍;五是發揮“一鎮一泳池”作用,堅持建、管、用并重,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機制,切實管理好、使用好泳池,確保“護苗工程”取得實效。鎮政府將組建一支由派出所、消防站、應急站、衛生院及社會志愿者組成的30人防溺水救援隊伍,各村也應參照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應急救援隊伍,名單應于文件下發后5日內上報鎮應急管理站。
6.嚴格落實學生溺水事故責任倒查機制。凡發生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的,按照“失職追責、盡職免責”的原則,逐項倒查防溺水任務清單落實情況,依據省安委會《江西省預防溺水管理暫行辦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設立防溺水有獎舉報制度,凡第一時間舉報學生在水域戲水游泳的,經核實后獎勵300元。舉報電話:0797-5247110,或15970714320(鐘)。
(五)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委會,鎮直(駐鎮)各單位要從保障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進一步增強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決克服本位主義思想和畏難情緒,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切實把防溺水工作抓緊抓實抓具體,確保工作成效,以實際行動守護青少年學生生命安全。
2.多方聯動,形成合力。各村委會,鎮直(駐鎮)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江西省預防中小學生溺水管理暫行辦法》,加強組織協調,共同發力,推動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分工負責、群防群治。要指導督促家長及時準確了解和掌握學生動態,加強安全教育和日常監護。
3.嚴格檢查,壓實責任。各村委會,鎮直(駐鎮)各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溺水事故督查問責機制,堅持每兩個月開展一次防溺水工作督查,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健全溺水傷亡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確保涉及青少年學生溺水傷亡事故及時準確報告。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已納入2023年度各村安全穩定工作考評。
【圖文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