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根據縣《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鄉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利用一個月時間,組織村干部、駐村干部、幫扶聯系人和組級網格員等,逐戶逐人逐項開展入戶走訪排查,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不缺一項,切實解決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準、監測不及時不全面、精準幫扶不到位、風險消除簡單化等突出問題。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根據縣《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結合東村鄉實際情況形成初稿,為使方案科學合理、切實可行,鄉村振興工作站和有關領導聯合走訪東村鄉查探實情,并向所轄各村征集了意見,最后形成終稿。
四、主要內容
排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2023年全縣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為7800元。關注重點人群和特殊群體:
1.脫貧戶。重點關注 2020 年當年標注脫貧的脫貧戶。
2.低收入農戶。重點關注 2022 年度和 2023 年測算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 7800 元以下,以及收入較 2021 年度下降 50%以上的農戶。
3.農村低保對象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點關注 2023 年以來新納入或已申請但未納入農村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農戶。
4.“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問題戶。重點關注住房和飲水安全方面存在風險隱患的農戶。
5.產業影響較大農戶。重點關注受市場或自然災害影響,農產品價格大幅下跌、農產品滯銷、農產品絕收或大幅減產等發展產業失敗或受損的農戶。
6.就業不穩家庭。重點關注務工時間不穩定但務工收入占比高、務工返鄉回流人員以及零就業家庭。
7.特殊困難人員。重點關注有流浪乞討人員、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度殘疾人、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等特殊困難家庭。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重點關注家庭主要勞動力喪失,以及一般農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 2022 年全省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36 元)、一般脫貧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 2022 年全省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0%(9968 元)的農戶。
要全面排查農戶實際生活狀況。不僅要排查收入、“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也要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特別要關注因疫情影響導致產業受損、就業不穩等情況。對分戶獨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經濟狀況和履行贍養義務情況。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鄉村振興工作站將繼續按照上級相關要求,結合實際,建立完善我鄉工作,重點關注落實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產業、就業、兜底保障等政策,以及推進鄉村建設(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農村改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治理等方面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