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政辦公室
1、負責鄉黨委、人大、政府機關日常事務;
2、負責政協相關工作;
3、負責文秘、會務、信息、檔案、機要、保密、對臺事務、資產管理、后勤保障工作;
4、負責機關的綜合協調、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督查考核、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工作;
5、負責人大、政協的建議、提案、議案處理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服務工作;
6、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安全穩定、應急管理、來信來訪工作;
7、負責協調推進基層網格管理和指揮平臺建設等工作。
(負責人:朱佐治 聯系電話:0797-5278001)
二、黨建辦公室
1、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干部人事、人才、機構編制和老干部工作;
2、負責意識形態、宣傳思想、新聞輿情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3、負責統一戰線、民族宗教事務、低務、關心下一代工作;
4、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5、負責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群團等工作。
三、財政所:
1、負責財政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調整和預算內收支管理;
2、負責政府預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核算;
3、負責涉農及社會保障等專戶資金的管理和核算;
4、負責村級資金專戶存儲、核撥和監督管理;
5、負責各項農民補貼的核定和兌付工作;
6、負責耕地占用稅、契稅和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
(負責人:劉繁軍 聯系電話:0797-5278001)
四、自然資源所:
1、負責貫徹執行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本鎮土地開發利用和總體規劃,并參與組織實施;
2、負責審查上報鎮內土地的征用、劃撥、使用等工作,配合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對經批準用地單位和個人使用土地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本鄉土地使用情況的動態監測和監督檢查,并做好有關方面的協調工作;
4、負責本鄉的土地監察工作,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占地案件,調處土地糾紛,制止亂占耕地、濫用土地的違法行為,維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保護自然資源;
5、負責協助農業站辦理申請建房的有關手續;
6、承辦并完成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五、圩鎮及鄉村振興、精準扶貧及移民辦辦公室:
1、負責村鄉勘測和建設工程的選址,施工許可及竣工驗收備案工作。
2、負責村容鄉貌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公用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3、負責對承建村鄉建設工程的施工隊伍進行管理,協助村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4、負責技術咨詢服務,建設統計,規劃建設檔案管理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5、負責建檔立卡貧困戶各項政策幫扶;
6、負責深山移民戶各項政策幫扶;
六、林業工作站:
1、宣傳貫徹執行林業政策、法律法規。
2、指導和組織農村集體、個人開展各項林業生產經營活動,抓好種苗工作,實現良種壯苗化,負責苗木調度。
3、配合上級主管部門搞好造林規劃設計及封山育林、幼林撫育、中幼林撫育間伐調查規劃設計,做好施工指導監督和作業驗收等工作。
4、協助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落實防治森林病蟲害責任制,做好病蟲害預防和防治等組織工作,檢查落實防治措施。
5、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學習,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做好林業生產的技術咨詢服務,積極進行科學實驗活動,實現科學營林。
6、嚴格執行限額采伐管理,及時搞好伐區工藝設計,檢查監督采伐情況,管好木材流通領域,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林業資金。
7、負責林地保護、開發、利用、監督、管理工作,做好轄區內征占用林地的統計報告工作。
8、搞好木材市場管理和野生動物保護管理。
9、按照林業行政處罰規定,及時查處林業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山林糾紛的調處工作。
10、認真貫徹執行《森林防火條例》,搞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及時查處森林火災案件。
11、搞好林政資源建檔工作,掌握本站森林資源的消長動態。
12、幫助建立和健全護林鄉規民約,組織護林人員巡山護林;
(負責人:鐘官元 聯系電話:0797-5278001)
七、文明實踐站:
發展本鄉文化、廣播、電視事業,努力興辦各種文化藝術場所,開展各項文化藝術活動,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協助搞好村村通廣播電視工作。
(負責人:李崇亮 聯系電話:0797-5278001)
八、民政所:
主要負責鄉村救災、救濟、優撫、擁軍優屬、移民安置、農村低保,協助移民安置、殯葬管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負責人:張建民 聯系電話:0797-5278001)
九、便民服務中心:
(一)計劃生育服務及退役軍人事務:
1、承擔計劃生育結扎、人流、上環等技術服務和計劃生育相關的事務性管理工作;
2、搞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生育指導與避孕咨詢、婚前保健與醫學檢查、婚前咨詢與新婚保健、避孕方法使用與知情選擇;
3、負責計劃生育技術人員與婚前服務人員培訓;
4、準生證辦理服務及退役軍人登記服務;
(二)農業服務:
1、負責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疫檢疫,信息服務,果業技術推廣,水利建設與服務,水土保持,農業機械推廣,災害防治,農經管理等公益性農業服務工作;
2、負責建房申請等有關手續。
(三)勞動保障事務:
1、負責勞動保障政策法規宣傳;
2、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組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求職中介服務;
3、受委托進行勞動合同管理,預防、調解勞動力糾紛;
4、協助辦理社會保險業務和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
十、綜治辦及司法事務所:
1、負責鄉村治安,鄉村矯正;
2、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3、調節村鄉矛盾糾紛;
4、承辦并完成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負責人:冉維、賴金連 聯系電話:0797-5278001)
十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1、負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性文件統一授權,以鼎龍鄉人民政府名義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履行鄉鎮一支隊伍管執法職責;
2、負責行使轄區內安全生產、城市管理、自然資源、住房建設、路政管理、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保護以及文教衛生和農林水等部門賦予和委托授權的行政執法權限,在上級有關執法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下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3、負責協助上級相關執法部門開展執法工作。
辦公地點:興國縣鼎龍鄉圩鎮鼎龍鄉人民政府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