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幫扶補貼
一、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貼
1.補貼對象
全縣16-70周歲農村脫貧勞動力(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和城鎮脫貧勞動力。
2.補貼標準
對省外務工滿三個月以上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給予交通補貼500元/人/年;對省內跨縣務工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務工滿三個月以上的給予交通補貼300元/人/年;對縣內工業園企業務工滿三個月以上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給予交通補貼300元/人/年。
3.申報程序
申請人提交申請,村(社區)書記、“第一書記”、幫扶干部審核簽字,村委會(社區)公示,鄉鎮(區)審核蓋章后統一將補貼名單報縣就創中心。
4.申報材料
①申請表②補貼人員名單③公示照片
5.經辦股室
興國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4樓410室就業援助股
聯系電話:0797-5307018
二、鄉村振興公益性崗位補貼
1.安置對象
16-70周歲的城鄉脫貧勞動力(含就業監測對象)。
2.補貼標準
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500元/月/人(人社部門)。
3.申報程序
公益性崗位補貼實行先發后補,由用人單位根據考勤發放工資后向縣就創中心申請補貼,經縣就創中心審批后將公益性崗位補貼撥至用人單位。
4.申報材料
《興國縣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表》、公益性崗位人員花名冊、用人單位與脫貧勞動力簽訂的公益性崗位協議、脫貧勞動力身份證復印件、工資發放憑證(人社部門鄉村振興公益性崗位的申報資料)。
5.經辦股室
興國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4樓410室就業援助股
聯系電話:0797-5307018
信息來源:就業中心
信息制作:肖鋆
審核校準:賴厚珍
責任編輯:劉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