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處理意見書
蘭才珠先生:
您于2024年9月20日反映“本組村民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手機網絡信號不好甚至手機無法接通問題,一直未解決”的問題,我鄉于2024年9月26日受理,并發出受理告知書。
經調查核實,崇賢鄉位于興國縣北部,轄區內山區眾多,您反映地區為我鄉龍潭村,轄區更是地形復雜,為典型的山區村,因地形復雜,轄區交通及通信極為不便。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尤其近年來各類項目的全面實施,龍潭村各項基礎建設得以大幅改善,但因地處偏遠,手機通訊網絡組網、建設工作進度較慢,部分區域手機通訊信號一直較弱,有的自然村、組甚至仍無通訊信號,給當地群眾造成較大困擾。對此,我鄉多次與相關部門及運營商溝通,9月下旬,應上級工作要求,我鄉再次將存在信號盲區的區域上報至縣科工局。接信訪反饋后,經溝通,我鄉再次將存在盲區的位置報至縣職能部門,請求給予解決,以助推鄉村全面振興。下一步我鄉將進一步加強同職能部門溝通,以期盡快完善轄區通訊網絡建設。
如不服本處理意見,您可自收到本處理意見書之日起30日內,攜帶復查申請書、身份證明、本處理意見書及相關證據和依據材料向興國縣人民政府)申請復查。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復查申請,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繼續信訪的將視為行政三級辦理終結。
興國縣崇賢鄉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