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賢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2025年,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崇賢鄉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法治興國建設規劃(2021—2025年)》要求,緊扣“法治崇賢、平安崇賢”建設目標,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與鄉村振興、基層治理深度融合,為全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筑牢法治屏障。現將本年度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強化政治引領,構建法治建設責任體系
(一)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
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組建以鄉黨政負責人為核心、班子成員為骨干、相關站所及村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崇賢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將法治建設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和領導班子述職述廉述責內容,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統籌部署,壓實主體責任
黨政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的工作機制。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在分管領域積極推進法治建設。鄉黨委書記全年主持召開3次法治政府建設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建立鄉合法性審查工作機制、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法治鄉村建設等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法律顧問聘用、矛盾糾紛化解、法治文化陣地和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等法治建設相關工作經費。
(三)堅持學法用法,提升履職能力
落實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全年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宣傳教育法》《贛州市行政案件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專題學習9次,動員鄉村干部和群眾參加2025年江西省“百萬網民學法律”法治宣傳教育法專場知識競賽活動100余人次,不斷提升干部職工的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規范行政行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一)健全決策機制,確保科學合法
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全面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健全村級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機制,推動鄉村議事程序規范化、透明化。統籌鄉域法治骨干、司法所、法律顧問等力量,建立崇賢鄉合法性審查工作機制。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12個村實現全覆蓋,法律顧問參與重大合同、規范性文件、重要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全年審查各類文件、協議等共21件,提出法律意見26條。
(二)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處罰案件合法合規公正,所有審核的案件全年未發生一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2次,發現并整改程序不規范、文書制作不嚴謹等問題。加強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邀請崇賢鄉政府法律顧問開展行政執法業務專題培訓1次,提高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持有執法證件人員5人,執法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
(三)優化政務服務,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企業和群眾辦事線上“一網通辦”、線下“只進一扇門”,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在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欄等渠道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20條,重點公開民生保障、社會救助等重點領域信息,切實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落實“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柔性執法措施,辦理首違不罰案件2件,免罰金額0.6萬元,“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進一步樹牢。
三、聚焦基層治理,提升法治服務效能
(一)創新普法宣傳模式,開展精準普法
以“八五”普法為抓手,構建“線上+線下”全方位普法體系。線下結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12?4”國家憲法日等時間節點以及2025年“贛南首屆高山納涼季”活動契機,采取趕集日圩鎮普法、“屋場會”說法、“開學第一課”講法等形式,開展法治進農村、進學校、進景區活動17場,覆蓋群眾3500余人次。線上常態化在各村務公開群推送“興國司法行政”普法文章、“以案釋法”短視頻等權威內容,讓法律知識直達“指尖”。
(二)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夯實治理根基
強化“法律明白人”隊伍建設,組織“法律明白人”培訓2次,參加培訓人員135人次,有效提升法律素養和服務水平。充分發揮“法律明白人”在參與基層依法治理中的示范引領作用,2025年“法律明白人”參與排查、化解糾紛87件,轄區內全年未出現越級信訪事件和“民轉刑”案件。崇賢鄉4名“法律明白人”被評選為興國縣“百佳法律明白人”、3人被評選為興國縣“百優人民調解員”。
(三)凝聚治理合力,提升服務質效
以鄉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為抓手,整合派出所、派出法庭、司法所、信訪辦等基層治理資源,構建集來訪接待、業務咨詢、矛盾糾紛調解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實現矛盾糾紛“一體化”調解、法律服務“一站式”供給。2025年,為轄區內群眾和企業提供法律咨詢、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務209人次,崇賢司法所被評選為第二批全省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先進所。
四、深化矛盾化解,筑牢平安穩定防線
(一)織密調解網絡,源頭化解糾紛
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鄉、村、網格三級聯動,多部門協同、多力量參與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將全鄉12個行政村劃分為155個網格,56名網格員、82名人民調解員下沉網格,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矛盾糾紛排查網絡。嚴格落實“每周定期排查、重大節點專項排查、重點領域精準排查”工作要求,開展全方位、無死角排查矛盾糾紛。全年排查化解婚姻家庭、民間借貸、土地流轉、山林權屬等各類矛盾糾紛166起。同時,深化人民調解品牌建設,擴大品牌示范效應、聯動效應和輻射效應,創新打造“康世琰”調解工作室,工作室全年化解矛盾糾紛79件,調解成功率達95%。
(二)強化特殊人群管理,促進社會和諧
嚴格落實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吸毒人員等重點人群服務管理措施。強化精神障礙患者分類管控,定期開展精神障礙患者部門聯合走訪工作。落實監護人責任,與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簽訂監護協議,有效防范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風險。
(三)推進法治信訪,規范信訪秩序
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為主線,全面落實“三到位一處理”工作要求。強化源頭防范和治理,推動基層社會治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信訪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機制,化解信訪積案7件。加強信訪法治宣傳,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全年未發生重大信訪事件,營造了良好的信訪秩序。
五、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對照法治政府建設的更高要求和群眾的迫切期盼,崇賢鄉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法治觀念仍需提升,部分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待加強;二是普法工作精準度不足,普法內容與群眾個性化需求結合不夠緊密,對老年人、流動人口等群體的普法覆蓋不夠全面;三是執法隊伍專業能力有待提升,基層執法人員中具備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占比偏低;四是法制審核基礎薄弱。行政執法事項領域多、涉及面廣,法制審核專業性和人員力量不足,法制審核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崇賢鄉將緊扣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進一步補短板強弱項,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再上新臺階:
一是強化法治教育培訓。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對干部職工的法治培訓力度,定期舉辦鄉、村兩級干部法治培訓和“法律明白人”、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提升干部群眾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能力;
二是深化普法宣傳創新。立足崇賢豐富的紅色資源,創新“紅色+法治”宣傳模式,將紅色資源與法治元素有機銜接,打造集紅色教育和法治教育相結合的紅色精品法治文化陣地。針對不同群體法治需求,制定“個性化普法菜單”,開展“分類別、多層次、全覆蓋”普法宣傳,實現靶向普法。
三是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規范行政行為,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擴大群眾參與面。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常態化開展行政執法業務培訓,提高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四是提升合法性審查質效。進一步完善合法性審查工作機制,按照“應審盡審”原則,將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及村規民約等涉法事務全面納入審查范圍。優化人員力量配置,發揮好政府法律顧問作用,引進專業法律人才,鼓勵機關干部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保證法制審核員的標準占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