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范圍 | 責任科室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三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
1 |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1.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政府信息獲取方式 2.政府信息公開機構信息,包括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互聯網聯系方式等 3.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載明依申請公開收費標準,按新《條例》更新依申請答復期限、延長答復時限、補正期限、不予公開等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2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規章,以及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發布的法規解釋性文件 2.本級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性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3 | 政策文件 | 1.國家和地方層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 2.本鄉制定的政策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4 | 政策解讀 | 1.本鄉鎮制定的政策文件的相關解讀(包括文字解讀、專家解讀、領導解讀、圖解圖表、視頻等) 2.解讀材料需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關鍵詞、涉及范圍、執行標準、惠民利企舉措、新舊政策差異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年江西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5 | 意見征集與反饋 | 1.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需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決策前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決策草案的起草說明或解讀、意見反饋途徑、聯系方式、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等 2.重大決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會公眾意見情況、采納與否情況及理由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 《江西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6 | 政府會議 | 召開會議的名稱、時間、地點、與會人員、主持人、會議研究事項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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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黨政辦公室 | |||
7 | 規劃計劃 | 1.中長期規劃 2.年度工作總結、計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8 | 概況信息 | 本鄉鄉情簡介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9 | 領導信息 | 領導信息,包括姓名、照片、分工及簡介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國辦發〔2017〕47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10 | 機構設置 | 1.鄉政府主要職責 2.內設機構和事業單位名稱、主要職責 3.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11 | 人事信息 | 本鄉人事任免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及時公開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12 | 公示公告 | 本鄉公示公告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及時公開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13 | 財政資金 | 1.本鄉鎮年度預算信息 2.本鄉鎮年度決算信息 3.財政直達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 | |||
14 | 權責清單 | 1.權責清單 2.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情況 |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5〕2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15 | 公共服務 | 社會保險、衛生健康等方面的辦事指南(包括辦事名稱、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辦理地點、咨詢聯系方式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16 | 工作動態 | 本鄉各項工作推進落實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17 | 政府工作報告 | 發布經本級人代會審議通過的年度政府工作報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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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黨政辦公室 | |||
18 | 建議提案辦理 |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制度、辦理情況年度報告、辦理答復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46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黨政辦公室 | |||
19 | 安全生產 | 政策文件 | 1.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 2.與安全生產有關的部門和地方規章 3.其他可以公開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工作計劃等 4.涉及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需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決策前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 《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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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
20 | 行政管理 | 隱患管理 | 重大隱患排查、掛牌督辦及其整改情況、安全生產舉報電話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1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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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
21 | 應急管理 | 承擔處置主責、非敏感的應急信息,包括事故災害類預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應對結果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69號) 《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
22 | 安全生產預警提示信息 | 1.氣象及災害預警信息 2.不同時段、不同領域安全生產提示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村公示欄 ■其他 |
√ |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
23 | 動態信息 | 1.業務工作動態 2.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動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
24 |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政府采購信息 | 本單位采購實施情況相關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 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 |
√ |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
25 | 辦事紀律和監督管理 | 1.辦事紀律 2.受理投訴、舉報、信訪的途徑等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
26 | 檢查和巡查發現安全監管監察問題 | 檢查和巡查發現的、并要求向社會公開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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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救災 | 政策文件 | 1.與救災有關的法律、法規 2.與救災有關的部門和地方規章、規范性文件 3.其他可以公開的與救災有關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工作計劃等 4.涉及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需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決策前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28 | 重大政策解讀及回應 | 1.有關重大政策的解讀及回應 2.相關熱點問題的解讀及回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29 | 備災管理 | 綜合減災示范社區 | 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分布情況,包括具體位置、創建時間、創建級別等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和救災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指引>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390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30 | 審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劃撥情況 |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令第577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和救災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指引>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390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31 | 因災過渡期生活救助 | 1.因災過渡期生活救助標準、過渡期生活救助對象評議結果公示,包括災民姓名、受災情況、擬救助金額、監督舉報電話 2.過渡期生活救助對象確定,包括災民姓名、受災情況、救助金額、監督舉報電話 |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令第577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和救災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指引>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390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32 |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 | 1.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標準,包括居民因災倒房、損房恢復重建具體救助標準 2.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對象評議結果公示,包括災民姓名、受災情況、擬救助標準、監督舉報電話 |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令第577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和救災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指引>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39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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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款物管理 | 捐贈款物信息 | 年度捐贈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況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和救災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指引>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390號)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34 | 年度款物使用情況 | 年度救災資金和救災物資等使用情況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和救災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指引>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390號)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35 | 工作動態 | 工作信息 | 防災減災救災其他相關動態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和救災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指引>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390號)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36 | 公共法律服務 | 法治宣傳教育 | 法律知識普及服務 | 1.法律法規資訊 2.普法動態資訊 3.普法講師團信息 4.其他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 《江西省“八五”普法規劃》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便民服務中心 ■村公示欄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37 | 推廣法治文化服務 | 1.轄區內法治文化陣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產品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 《江西省“八五”普法規劃》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便民服務中心 ■村公示欄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38 | 法律查詢服務 | 法律服務機構、人員信息查詢服務 | 轄區內的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仲裁、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有關基本信息、從業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法律服務網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39 | 法律咨詢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咨詢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法律咨詢服務指南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40 |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信息 | 1.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相關規劃 2.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工作站具體地址 3.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號碼 4.中國法律服務網和各省級法律服務網網址 5.三大平臺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務事項清單及服務指南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41 | 公共文化服務 | 公共文化服務 | 公共文化機構免費開放信息 | 1.機構名稱 2.開放時間 3.機構地址 4.聯系電話 5.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辦辦發〔2019〕139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42 | 特殊群體公共文化服務信息 | 1.機構名稱 2.開放時間 3.機構地址 4.聯系電話 5.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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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組織開展群眾文化活動 | 1.機構名稱 2.開放時間 3.機構地址 4.聯系電話 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辦辦發〔2019〕139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44 | 下基層輔導、演出、展覽和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和舉辦各類展覽、講座信息 | 1.活動時間 2.活動單位 3.活動地址 4.聯系電話 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辦辦發〔2019〕139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45 | 輔導和培訓基層文化骨干 | 1.培訓時間 2.培訓單位 3.培訓地址 4.聯系電話 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辦辦發〔2019〕139號) 《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46 | 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播活動 | 1.活動時間 2.組織單位 3.活動地址 4.聯系電話 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辦辦發〔2019〕13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47 | 文博單位名錄 | 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和博物館名錄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辦辦發〔2019〕139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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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就業 | 就業信息服務 | 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 1.就業創業政策項目 2.對象范圍 3.政策申請條件 4.政策申請材料 5.辦理流程 6.辦理地點(方式) 7.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令第700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49 | 崗位信息發布 | 1.招聘單位 2.崗位要求 3.福利待遇 4.招聘流程 5.應聘方式 6.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令第700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紙質媒體 ■便民服務中心 ■精準推送 ■其他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50 | 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 1.培訓項目 2.對象范圍 3.培訓內容 4.培訓課時 5.授課地點 6.補貼標準 7.報名材料 8.報名地點(方式) 9.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令第700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51 | 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 | 1.活動通知 2.活動時間 3.參與方式 4.相關材料 5.活動地址 6.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令第700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52 | 就業失業登記 | 1.對象范圍 2.辦理條件 3.辦理材料 4.辦理流程 5.辦理時限 6.辦理地點(方式) 7.辦理結果告知方式 8.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令第7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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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創業服務 | 創業補貼申領 | 1.文件依據 2.政策對象 3.補貼標準 4.申請條件 5.申請材料 6.辦理流程 7.辦理時限 8.辦理地點(方式) 9.辦理結果告知方式 10.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0號) 《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 《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46號) 關于印發《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贛財社〔2019〕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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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對就業困難人員(含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實施就業援助 | 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領; 公益性崗位補貼; 求職創業補貼申領; 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獎補申領 |
1.文件依據 2.政策對象 3.獎補標準 4.申請條件 5.申請材料 6.辦理流程 7.辦理時限 8.辦理地點(方式) 9.辦理結果告知方式 10.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令第7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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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 | 就業見習補貼申領; 求職創業補貼申領; 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領 |
1.文件依據 2.政策對象 3.補貼標準 4.申請條件 5.申請材料 6.辦理流程 7.辦理時限 8.辦理地點(方式) 9.辦理結果 10.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令第7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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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農村危房改造 | 計劃實施 | 任務分配 | 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農戶名單 |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建村〔2017〕192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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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條件與標準 | 條件與標準 | 1.農村危房等級評定相關標準 2.農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標準(農村危房改造竣工驗收要求)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建村〔2017〕19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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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申請條件 | 農村危房改造農戶申請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建村〔2017〕19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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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補助標準 |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補助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建村〔2017〕19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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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對象認定 | 危改戶認定程序 | 農村危房改造申請程序 |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建村〔2017〕192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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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認定結果 | 認定結果 |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建村〔2017〕192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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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決策部署 | 決策部署落實情況 | 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等 |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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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年度任務實施 | 年度任務執行情況 | 年度工作完成情況等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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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社會救助 | 綜合業務 | 政策法規文件 |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令第649號) 2.《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 3.《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民發〔2012〕220號) 4.《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 5.民政部關于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16〕178號) 6.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的通知(民發〔2016〕115號) 7.《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 8.《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民發〔2018〕23號) 9.各地配套政策法規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社會救助和養老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民辦函〔2019〕5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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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監督檢查 | 1.社會救助信訪通訊地址 2.社會救助投訴舉報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社會救助和養老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民辦函〔2019〕5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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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辦事指南 |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辦事指南信息,包括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6〕4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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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審批審核信息 |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結果發放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3〕28號)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6〕42號)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 《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民發〔2018〕23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贛府發〔2014〕46號) 《江西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臨時救助操作規程〉的通知》(贛民字〔2016〕141號)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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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養老服務 | 養老服務通用政策 | 國家和地方層面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 | 1.文件名稱 2.文號 3.發文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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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養老服務業務辦理 | 老年人補貼 | 1.老年人補貼名稱(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等) 2.各項老年人補貼依據 3.各項老年人補貼對象 4.各項老年人補貼內容和標準 5.各項老年人補貼方式 6.補貼申請材料清單及格式 7.辦理流程 8.辦理部門 9.辦理時限 10.辦理時間、地點 11.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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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養老服務行業管理信息 | 老年人補貼申領和發放信息 | 1.本行政區域各項老年人補貼申領數量 2.本行政區域各項老年人補貼申領審核通過數量 3.本行政區域各項老年人補貼申領審核通過名單 4.本行政區域各項老年人補貼發放總金額 |
《財政部 民政部 全國老齡辦關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 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財社〔2014〕11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便民服務中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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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鄉村振興 | 政策文件 | 鄉村振興領域政策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村公示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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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鄉村振興資金 | 鄉村振興資金分配結果 | 1.資金名稱 2.分配結果 |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國信農發〔2023〕4號) |
資金分配結果下達15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村公示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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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 | 監測對象 | 監測對象類型 |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國信農發〔2023〕4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鄉村振興工作站(室) ■村公示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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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監測范圍和內容 | 1.監測標準 2.監測對象收入計算時間 |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國信農發〔202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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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監測對象識別程序 | 監測程序(初步篩選、村級申報、部門比對、鄉鎮審核、公告公示) |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國信農發〔202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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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動態管理 | 退出監測程序(民主評議、村級公示、鄉鎮審核、縣級審批) |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鄉村振興工作站(室) ■村公示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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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落實幫扶 | 1.幫扶措施類型 2.監測對象幫扶措施公示 |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全國防止返貧監測系統、江西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大數據管理平臺 ■鄉村振興工作站(室) ■村公示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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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社會保險 |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 1.事項名稱 2.事項簡述 3.辦理材料 4.辦理方式 5.辦理時限 6.結果送達 7.收費依據及標準 8.辦事時間 9.辦理機構及地點 10.咨詢查詢途徑 11.監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令第7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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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自然資源 | 國土空間規劃編制 | 詳細規劃(城鎮開發邊界內)、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村莊規劃 | 批前公示:規劃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除外) |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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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批后公布:規劃批準文件、規劃文本及圖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除外) |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81 | 規劃許可 | 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載內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除外) |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82 | 農村集體土地征收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預公告,公布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搶栽搶建的有關要求等 2.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對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以及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異議反饋渠道等 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批準用途,征收范圍、組織實施征收具體工作安排以及救濟途徑等 |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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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體公開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83 | 征地工作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相關材料: 1.土地現狀調查相關材料,公布征收土地勘測調查表、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情況表等〔涉及土地勘測定界圖件(涉密除外)的,圖件應按規定進行技術處理〕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聽證相關材料,組織聽證的,公布《聽證通知書》、聽證處理意見等 3.征地補償登記相關材料,涉及農民集體所有補償內容的登記材料,應予公開涉及個人補償內容的登記材料,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 4.征地補償安置協議,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的協議應予公開與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協議,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 5.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支付憑證,對土地所有權人的補償費用支付憑證應予公開 6.對土地使用權人補償費用支付憑證,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不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土地補償費用分配、使用情況) |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5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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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體公開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84 | 水利 | 河湖管理 | 河湖長制工作 | 鄉級河湖長名錄,河湖長姓名、職責、河湖概況、管護目標、監督電話 | 《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辦綜〔2022〕2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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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事務辦公室 | |
85 | 農村水利水電 | 農村供水工程 | 千人以上供水單位責任人、供水服務電話 | 《水利部關于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辦綜〔2022〕268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線下公示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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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水旱災害防御 | 水旱災害防御 | 防洪規劃保留區,洪水預警信息、干旱預警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水利部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響應工作規程》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辦綜〔2022〕2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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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水旱災害防御 | 水旱災害防御 | 山洪災害預警信息 | 《水利部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響應工作規程》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辦綜〔2022〕268號)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或按照行業有關規定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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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水旱災害防御 | 蓄滯洪區運用 | 蓄滯洪區運用后的補償對象、范圍和標準 | 《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辦綜〔2022〕2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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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涉農補貼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 | 農機購置補貼、耕地地力保護、高素質農民培育、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強制撲殺、強制免疫和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 | 1.政策依據; 2.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系方式等;補貼結果; 3.監督渠道:包括舉報電話、地址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農業農村部印發<涉農補貼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農辦計財〔2019〕4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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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土地利用和管理 | 宅基地使用 | 本鄉鎮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相關信息,包括使用人姓名、用地面積、耕地或非耕地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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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土地利用和管理 |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政策、公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推進情況,包括具體宗地流轉方、流入方、流轉用途、流轉面積、流轉價格、流轉金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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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 | 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進展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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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歷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 每年1月31日之前公開 | 方太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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