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您好!
您在問政江西平臺反映“建設污水處理系統拆遷居民水井長期未安置”的問題收悉,現將有關調處情況反饋如下:
經調查,您反映的“建設污水處理系統”屬于江背鎮洛光村污水處理項目,施工單位為江西挺進環保公司,項目業主單位為興國縣農業農村局,我鎮為協助單位。由于該項目在2023年2月份施工建設污水處理站時,占用了該地居民一口水井,居民表示要施工方重新挖一口井。施工方根據居民指定地點挖了一口井,并抽水到家中。居民后來發現指定新挖的水井距污水處理池較近,擔心污水會滲漏進井中,雖經專業檢測未發現有污染情況,同時居民家中也接通了自來水,但居民還是堅持要求重新挖井。經鎮村干部調解后,施工方給民民安裝了水管,連接了距離居民家稍遠一點的公共水井抽水使用。后續居民表示抽水只能上到一樓,抽不上樓頂,導致居民不滿意。期后經過鎮村牽頭溝通協商,施工方與居民達成一致意見,答應賠償2600元給居民,卻至今未補償到位。鎮村干部多次催促施工方盡快將補償款支付給居民,同時我鎮也已向業主單位(興國縣農業農村局)進行反饋,但施工單位一直未支付,導致此事項至今未解決。
下一步我鎮將繼續協調施工方將承諾的補償款盡快支付給居民,同時加強與業主單位的聯系溝通,請業主單位督促施工方將問題解決到位。
江背鎮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