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興辦字〔2019〕35號),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行使以下職能:
1.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和縣委公文的呈(傳)閱以及有關文電處理工作。
2.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審定。
3.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協調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起草和制定工作,以及縣政府及其辦公室重要文件、文稿、合同(協議)的涉法審查、涉法事務等工作。
4.負責縣政府全體(擴大)會議、縣政府黨組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會議等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縣政府領導、縣直部門有關人員參加外部會議、活動的通知、協調、銜接工作。
5.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或辦理文件的需要,對縣政府各部門之間、鄉鎮政府之間、部門與鄉鎮政府之間相互協商后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6.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執行落實。
7.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或工作需要,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意見。
8.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9.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協助和參與領導決策;負責縣本級政府新聞發布工作。
10.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聯系,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11.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鑒管理使用;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保密和檔案工作。
12.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上級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調、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13.負責上級領導、兄弟縣(市、區)政府領導來興國視察、慰問、考核、調研的組織協調工作。
14.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金融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全縣金融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制定地方金融政策措施;負責全縣擔保公司、小額擔保公司、典當行等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協調處置全縣涉及金融領域的突發事件,促進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15.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務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牽頭擬訂全縣“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務服務工作的政策、制度、辦法、標準,負責組織推進、指導協調、督促考核全縣政務服務和政府職能轉變工作,協調解決改革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16.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統籌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見和建議,指導、檢查、督促有關政策措施落實。
17.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法規,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執行有關外事政策的具體措施;負責擬訂全縣外事工作管理意見和規范性文件。
18.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上級黨政機關轉交及縣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19.協助做好縣政府機關和縣政府領導的后勤服務工作。
20.辦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興國縣金融工作辦公室、興國縣政府外事辦公室牌子。下設13個室:
1.秘書一室。辦理文電收發運轉、印鑒管理、機要保密、檔案資料和文印等工作;承擔黨政公文交換、政府公文管理(含電子公文)等工作;匯總縣政府領導活動安排并及時上報;負責辦公室機關年度計劃、總結和規章制度等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負責辦公室行政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辦公室圖書和報刊收訂、分發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其他日常事務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秘書二室。辦理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文電、會務、協調、督辦、調研等工作;牽頭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牽頭負責縣政府全體(擴大)會議、政府常務(專題)會議、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牽頭負責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批示等的督促落實;牽頭負責政府系統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縣政府新聞發布有關工作;辦理審計方面的文件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3.秘書三室。辦理對口服務縣領導分管的蘇區振興、重點工程、發展改革、軍民融合、人防建設、稅務、人事編制、社會保障、應急管理、信訪維穩、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統計、醫療保障、國有投融資企業平臺、政務公開、機關事務、大數據發展的政策研究、聯絡協調、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政務服務工作。
4.秘書四室。辦理對口服務縣領導分管的農業農村、水利、林業、鄉村振興、氣象、水文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聯絡協調、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政務服務工作。
5.秘書五室。辦理對口服務縣領導分管的工業、工業園區、生態環境、科技、商務、招商引資、對外合作、中小企業、電力、石油、鹽業、通信、無線電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聯絡協調、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政務服務工作。
6.秘書六室。辦理對口服務縣領導分管的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土地和房屋征收、控違拆違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聯絡協調、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政務服務工作。
7.秘書七室。辦理對口服務縣領導分管的教育、文化旅游、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體育、交通運輸、公路、鐵路、郵政、社科研究、地方志、婦女兒童以及民政、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老干部、殘聯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聯絡協調、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政務服務工作。
8.秘書八室。辦理對口服務縣領導分管的公安、司法、國家安全、保密、外事、僑務、民族宗教、對臺工作以及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聯絡協調、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等政務服務工作。
9.總值班室。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上級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調、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政府系統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政府系統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備工作;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登記、呈閱和處理,協助網上留言回復等工作。
10.外事管理室。負責外事工作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做好縣處級及以下人員年度因公出訪計劃制定、報批、執行工作;負責因公臨時出國(境)審核;負責外國人來我縣邀請審核工作;協調處置涉外突發事件;負責接待來訪重要外賓團組;負責外事活動的指導、協調、聯絡、邀請、翻譯和禮賓工作。負責做好海外交流工作,指導縣民間對外交往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涉外事務工作。
11.行政事務室。負責縣政府機關經費預算、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縣政府機關政府采購工作和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職稱評聘、勞動工資、社會福利、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工青婦、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與縣接待辦和興國賓館的聯系協調等工作。
主要負責人:余曉龍
聯系電話:0797-5322187。
辦公地址:興國縣瀲江鎮客家路8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