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縣政府主管衛生健康和老齡工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國民健康的政策,以及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組織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制定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縣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并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全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制定并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貫徹執行國家免疫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四)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五)組織制定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制定全縣藥物使用的相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我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七)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擔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規范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指導醫療衛生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醫療廢物、放射性物品安全處置管理工作。
(八)負責監督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院內醫療廢物管理,監督管理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負責放射源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的準入管理,負責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督管理。
(九)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并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
(十)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全縣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十一)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二)負責全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縣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制定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將其納入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并組織實施。
(十四)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縣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五)承擔縣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科研監測工作。負責全縣愛國衛生的監督檢查并組織實施農村改廁技術指導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計劃外對象的社會撫養費征收。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老齡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興國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人事秘書股
負責人事、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協調、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信息和公開、安全保密、公共機構節能、績效考核、提案建議回復等工作。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委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干部教育培訓、統一戰線、離退休干部服務等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援疆、援外工作,承擔機關和委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和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表彰。指導委屬單位人才和離退休干部服務工作。
(二)規劃發展和信息化股
承擔健康興國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優化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負責贛南蘇區縣衛生健康事業振興發展工作的日常綜合協調,督促推進全縣衛生健康規劃、項目的實施。
(三)財務審計股
負責機關財務和鄉鎮衛生院財務集中核算管理。承擔機關和委屬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衛生健康行業項目資金管理,擬訂職責范圍內的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醫療服務價格的建議。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股(行政審批股)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政策研究,負責衛生健康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落實醫療衛生健康行業綜合監督職責,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醫療服務、健康產業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和組織查處計劃生育“兩非”案件。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負責衛生健康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信訪工作。負責全縣計劃外對象的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負責部門授權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具體審批辦理和服務工作;按照《行政許可》的規定,承擔本單位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和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的職責;負責本單位其他審批事項的轉交審批或審批聯絡工作等。
(五)疾病預防控制股(職業健康股)
落實國家免疫規劃,擬訂全縣重大疾病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政策,組織實施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根據授權發布傳染病疫情信息。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六)醫政醫管藥政和體改股(衛生應急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縣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并監督實施。承擔推進全縣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我縣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市內藥品生產、使用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辦法并組織實施。參與擬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推動實施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督促指導“平安醫院”創建,抓好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相應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辦縣委干部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縣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縣直部門有關干部醫療管理工作,以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七)中醫藥股
負責擬訂和實施中醫藥、中西醫結合工作發展規劃、管理辦法。負責全縣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承擔全縣中醫、中西醫結合、中醫藥師承教育和科研工作。指導、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
(八)基層衛生健康股
負責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牽頭行業健康幫扶。
(九)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老齡健康股)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岀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負責再生育審批、性別比綜合治理。承擔機關駐村掛點幫扶工作。組織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并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和規范,督促指導、促進醫養結合工作落實。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具體工作。
(十)婦幼健康股
負責擬定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病殘兒醫學鑒定工作。計劃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十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推進全縣衛生城鎮創建和健康城市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宣傳股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推進全縣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民營醫療機構的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委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負責人:王金陵
聯系電話:0797-5322715。
辦公地址:興國縣瀲江鎮鳳凰大道105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