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縣政府直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正科級。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及縣有關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全縣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研究制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
(二)按照縣政府的授權,組織實施以農業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農副產品現代購銷網絡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現代流通服務體系建設;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對供銷合作社系統行業協會建設進行指導;按照政府授予,承擔化肥、農藥等重要物資的商業儲備日常管理,對煙花爆竹、報廢汽車拆解、廢舊家電拆解等經營管理進行指導;支持合作社發展電子商務和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
(三)向縣政府反映農業、農村、農民和供銷合作社的意見和要求,提出有關發展供銷合作社事業的政策建議;維護我縣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協調同政府有關部門的關系;推進基層組織建設,協調社員之間的關系,壯大基層組織實力,發揮群體聯合優勢;指導縣社直屬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
(四)建設一支多種成份并存的高素質的營銷隊伍,開展為農系列化服務,組織、協調農村經營服務網點建設,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五)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管理運營社有資產,采取科學有放的方式加強經營管理,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并按出資額依法享有相應的權益。
(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縣社黨組、理事會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安排縣社領導有關活動,機關重要會議活動安排、公務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負責縣社重要會議決定的督促、跟蹤、協調,縣社機關公文運轉、機要、保密、檔案、信息、印章管理、史志年鑒編纂工作以及重要文件的起草;負責縣社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安全生產與經營,防汛抗旱工作。負責縣社機關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法治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組織人事和教育培訓。負責供銷系統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障、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及政策性安置等工作;負責縣社機關門戶網站管理及信息平臺建設,維護網絡安全;承辦黨組、理事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合作指導股。
負責縣社改革發展總體規劃,承擔系統綜合改革具體指導工作;開展成員社綜合業績考核、聯合社的職能轉變、成員社對聯合社的評價工作;指導全縣基層組織體系建設,推進聯合社創新、農民合作社發展以及各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系統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惠農服務中心、發展農村電商、合作金融等農村新興服務業,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聯合合作,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惠農工程,打造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綜合服務平臺;負責重要商品經營業務政策協調,指導系統農副產品、化肥、農藥、救災物資等重要商品儲備和供應工作;負責縣社本級行業協會管理,指導行業體系建設;指導系統科技管理和服務,推動國家重點科技計劃、技術引進、推廣應用、質量標準和品牌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業務技術教育培訓,推動農民科技知識普及和科技興農工作;負責系統統計報表編報和統計分析工作;承辦縣社黨組、理事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財務會計股。
負責組織落實國家有關財務、財政、稅務、信貸的政策、法規、制度,擬定縣社財務管理制度,指導系統財務會計工作;負責管理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項目資金和社有資金,監督資金使用情況;負責縣社本級財務管理,對社屬企業單位、社團工作進行財務管理和指導;負責縣社本級部門預算決算工作;承辦縣社黨組、理事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經濟發展股。
負責指導社有企業改革發展和經營管理工作,形成以資本為紐帶的上下貫通的經營服務體系;負責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參與社屬企業重大經營活動和項目投資決策的咨詢論證;指導系統貫徹落實有關農村現代流通發展的政策、規劃和任務,推動市場體系建設和現代流通網絡建設;指導推動系統產業發展,推動系統產業整合和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負責履行社有企業出資人代表職責,承擔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管理社有資產,資產保值增值、社屬企業資產維修工作,擬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盈余分配制度;負責指導系統資產開發、參與城鎮化建設、冷鏈物流、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及再生資源等工作;負責指導系統開展對外經濟合作交流;負責本系統招商引資、基建和社辦工業的相關工作;承辦縣社黨組、理事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監事會辦公室。
負責承辦縣社監事會具體管理工作,指導系統各級監事會組織建設;負責監事會監督檢查、調查研究和社情民意等工作;負責會同縣社有關科室監督檢查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財政資金使用和企業重大投資、并購重組、資產運營等情況;負責組織落實國家有關審計政策、法規、制度,制定適應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發展和管理要求的審計等方面的規章制度;負責縣社機關、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督辦審計結果的落實;負責對直屬單位和主管社團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指導社有企業、主管社團和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承辦縣社黨組、監事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陳 勇
辦公地點:興國縣瀲江鎮紅軍路7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聯系電話:0797-5322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