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真實、及時、有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村、各部門(站所)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應當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未經審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
第三條信息發布機關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一)擬定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二)將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送分管領導審核;
(三)將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送主要領導審定簽發;
(四)擬公開信息的內容需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應當送交主管部門審批,擬公開信息的內容涉及其他部門的應當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確認。
第四條各村、各部門(站所)應當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下列審查:
(一)對擬公開信息的范圍、形式、時限、程序等進行合法性審查。
1.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公開方式:主要通過興國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e5515c-test.cn/)、“瀲江鎮人民政府”微信公眾號,或到鎮政府指定的場所(瀲江鎮人民政府黨政辦:興國縣瀲江大道瀲江鎮人民政府一樓黨政辦公室)進行查閱,或到便民服務中心大廳政務公開專區進行查閱;
3.公開范圍:概況信息。包括鎮情介紹、機構職能、領導信息;政策文件。包括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其他有關文件、政務公開規范性文件;發展規劃。包括規劃計劃、工作計劃、相關轉載信息;工作動態。包括政務動態、突發事件、公告、公示、統計數據;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考錄招聘,表彰獎勵;財經信息。包括財政預決算,政府采購與招投標,行政事業性收費,招商項目;年度報告。包括鎮政府年度工作報告,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建議提案辦理。包括鎮人大會議提案答復;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除上述8類信息以外的需要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對擬公開信息的準確性、權威性、完整性、時效性和安全性進行審查;
(三)擬公開信息涉及國家秘密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保密審查。各村、各部門(站所)對擬公開信息是否具有保密性不能確定的,應當報鎮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確定。
第五條經審查發現有以下情形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
(二)涉及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三)涉及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的信息;
(四)公開后將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公開的其他信息。
第六條各村、各部門(站所)違反本制度第三條、條四條、第五條規定擅自發布信息的,由鎮紀委依照有關規定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本制度由瀲江鎮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