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提高政策解讀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按照“政治可靠、領導倚重、責任心強、穩定性好、政策敏感度高”的標準選拔業務骨干擔任政策解讀專員。
第三條按照“部門推薦、集中培訓、持證上崗、定期考核、動態管理、獎優罰劣”的原則進行考評,確保政策解讀專員制度不走形式、不走過場。
第四條政策解讀專員依托政府網站和政務公開專區設置政策咨詢綜合服務窗口,為居民群眾提供“一號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詢和解讀服務。
第五條政策解讀專員要注重對政策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關鍵詞、涉及范圍、執行標準、惠民利企舉措、新舊政策差異等方面進行實質性解讀,可通過案例講解、數據呈現、一問一答等方式開展解讀工作。
第六條創新政策解讀形式,政策解讀專員可綜合運用場景演示、事例講解、短視頻等形式開展多元化解讀,讓群眾看得懂、用得上。
第七條政策解讀專員要切實加強學習,梳理本地區最新政策文件,厘清各相關業務環節,以專業的能力為群眾和企業解讀政策。
第八條城市社區辦公室要加強對政策解讀專員的監督指導,對政策解讀不力的情況予以督查,確保政策解讀專員解讀工作順利、持續開展。
第九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