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您來電反映,想為您父親的房屋辦理不動產證,但被告知無法辦理,您認為這一情況不合理,希望相關部門幫忙核實處理。現將調查核實情況回復如下:
您父親的房屋是在統一辦理不動產證之后(即2020年之后)新建的,且屬于未經批準擅自新建的情況。自2018年起,上級部門明確要求,農民建房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
符合宅基地申請資格條件的農戶,需以戶為單位向村、組集體提出宅基地建房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經組、村兩級會議討論通過后上報鄉人民政府,由鄉人民政府組織鄉宅管專班人員進行審核審查。最后經鄉長辦公會討論審批通過并發放建房許可證書后,方可動土新建。您父親在申請辦理不動產證時,無法提供任何相關的審批手續。因此,若要辦理不動產證,請您先補辦好審批手續,取得建房許可證后,方可進行辦理。
南坑鄉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