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興國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力指導下,我局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農業農村中心工作,扎實推進依法行政,持續提升農業農村領域治理法治化水平,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現將全年工作報告如下:
一、 主要舉措及成效
(一) 完善制度體系,夯實依法行政基礎
1.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 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實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等制度。年內,我局對照縣司法局工作要求,根據《江西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關于開展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法律法規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興法委辦發〔2024〕2號)文件要求,對涉及農業農村管理服務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確保其合法合規、適應發展需要。
2.健全依法決策機制。 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農民切身權益的規劃編制、項目安排、政策制定等事項,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重大決策、合同審查、涉法事務處理中的專業作用,防范法律風險。
3.深化政務公開。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依托縣政府門戶網站、局政務公開欄等平臺,依法及時公開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規劃計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重點領域信息等,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93條。
(三) 規范執法行為,提升監管執法效能
1.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1)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通過線上線下平臺,事前公開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等信息;事中按要求出示執法證件,告知權利義務;事后及時公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決定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2)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為執法人員配備執法記錄儀,規范使用文字、音像記錄方式,對立案、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等執法活動全過程進行記錄,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明確重大執法決定范圍,配備專職法制審核人員,對重大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決定進行嚴格的法制審核,未經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2.加強重點領域執法。 圍繞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農機、農產品質量安全、動物防疫、漁業漁政、農村宅基地等重點領域,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年共開展執法檢查260次,出動執法人員780人次,立案查處違法案件65起,罰沒款26.4萬元,有效維護了農業農村生產經營秩序和農民合法權益。
3.推進包容審慎監管。 在嚴守安全底線的前提下,探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罰、從輕減輕處罰清單制度,加強行政指導,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引導行政相對人自覺守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四) 優化政務服務,依法履行政府職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續精簡農業農村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優化辦事流程,壓縮辦理時限。大力推進“一網通辦”、“一窗受理”,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全年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按時辦結率100%。
2.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動態調整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及時公開抽查結果。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全年對12家企業開展了“雙隨機”檢查。
3.依法化解矛盾糾紛。 健全行政調解機制,依法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農業生產事故等方面的調解工作。認真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尊重并執行生效的司法裁判和復議決定。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五) 加強普法宣傳,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1.落實普法責任制。 制定并落實年度普法責任清單,將普法融入農業農村管理、服務、執法全過程。圍繞《農業法》《鄉村振興促進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種子法》《動物防疫法》等與農業農村農民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
2.創新普法方式。 結合“中國農民豐收節”、“憲法宣傳周”、“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等活動,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微信公眾號、宣傳欄、鄉村大喇叭等多種載體,采取以案釋法、法律咨詢、培訓講座、發放資料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送法下鄉、送法入戶,提升農民群眾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全年組織開展普法宣傳活動8場次,發放宣傳資料12000份。
3.抓好重點對象學法。 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完善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等制度。加強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組織參加上級舉辦的各類法治培訓8次,舉辦局內執法培訓班6期,參訓人員800人次,不斷提升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六) 強化權力監督,確保權力規范運行
1.自覺接受各方監督。 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主動接受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配合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監督執紀工作。
2.加強內部層級監督。 定期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規范執法文書和案卷管理。對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
3.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將法治建設與黨風廉政建設緊密結合,教育引導干部職工牢固樹立法治觀念、紀律意識,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確保權力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1.健全領導機制。 堅持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局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屬各股室、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局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將法治建設列入局黨組會、局務會固定議題,堅持每月研究調度,與農業農村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進,著力促進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2.加強組織領導。局黨組書記、局長作為第一責任人,堅持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大任務親自督導,帶頭認真履行法治建設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職責,有效推動農業農村領域法治建設各項工作開展。
3.科學謀劃部署。 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年度工作要點,與農業農村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法治建設中的重要問題,聽取工作匯報,部署階段性任務,確保各項法治建設工作有序開展。
4.加強考核督導。 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局內部年度績效考核體系,強化對各股室、下屬單位依法行政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評估問效,推動法治建設責任落到實處。
三、 存在的問題
1.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部分干部職工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仍需加強。
2.執法規范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個別領域執法程序不夠嚴謹、文書制作不夠規范的問題偶有發生;執法隊伍的專業素養和裝備保障有待進一步加強。
3.普法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待進一步增強。 普法形式有時較為單一,覆蓋面不廣,針對不同群體、不同需求的精準普法有待深化,普法效果評估機制需完善。
4.農業農村新業態新領域監管面臨新挑戰。 隨著農業農村新產業、新模式的快速發展,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手段需要及時跟進和完善。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將繼續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及歷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任務,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持續深化思想認識。 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領導干部法治意識和責任擔當,將法治要求貫穿于農業農村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制度供給,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嚴格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提升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3.全面提升執法效能。 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和能力培訓,強化重點領域監管,創新監管方式。
4.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務服務水平。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激發農業農村市場活力。
5.增強普法宣傳實效。 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創新普法形式和載體,突出宣傳重點,提升普法針對性和感染力,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6.強化權力制約監督。 自覺接受各類監督,加強內部監督制約,規范權力運行。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2026年伊始,興國縣農業農村局將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務實的作風,奮力開創農業農村法治政府建設新局面,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