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5期)
現將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組織開展的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興國縣劉瑞云食品店經營不合格的小臺芒
(一)食品名稱:小臺芒,購進日期:2024年12月2日,不合格項目:吡唑醚菌酯;
(二)產品風險控制
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時間送達檢驗結果告知書至劉瑞云食品店,經核查,該商行購進該批次小臺芒13.5千克,小臺芒抽樣時基數是2.15千克,至收到檢測報告時已全部銷售完畢,無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是生產環節導致,劉瑞云食品店沒有把控好食品采購關。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該商行通過嚴格把關食品采購環節、嚴格篩選有資質的商家購進食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等整改措施加強產品質量把控,確保銷售的食品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四)處理情況
劉瑞云食品店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對違法行為的認錯態度較好、配合調查積極主動、違法行為未造成較大的社會危害,調查中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提供供貨方的相關信息,并在進貨時進行了查驗等情況。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如下處罰:1、免于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68.04元(處罰決定書編號:興市監罰【2025】2號)。
二、興國縣素萍食品店經營不合格的線椒
(一)食品名稱:線椒,購進日期:2024年12月11日,不合格項目:噻蟲胺。
(二)產品風險控制
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時間送達檢驗結果告知書至素萍食品店,經核查,該商行購進該批次線椒5.7千克,線椒抽樣時基數是2.02千克,至收到檢測報告時已全部銷售完畢,無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是生產環節導致,素萍食品店沒有把控好食品采購關。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該商行通過嚴格把關食品采購環節、嚴格篩選有資質的商家購進食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等整改措施加強產品質量把控,確保銷售的食品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四)處理情況
素萍食品店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對違法行為的認錯態度較好、配合調查積極主動、違法行為未造成較大的社會危害,調查中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提供供貨方的相關信息,并在進貨時進行了查驗等情況。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如下處罰:1、免于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39.9元(處罰決定書編號:興市監罰【2025】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