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市場流通領域亂象,縣市場監管系統緊密結合打擊整治市場流通領域亂象行動,聚焦藥品、醫療器械流通領域質量安全關鍵環節,縱深推進醫療機構藥械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藥品經營環節“清源”行動等12項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縣市場監管部門堅決貫徹“四個最嚴”要求,始終以保障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為根本導向,依法嚴厲查處了一批典型違法案件,有效凈化了市場環境,切實筑牢公眾健康安全防線。為強化警示震懾,推動社會共治,現選取一批社會反映強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某衛生院使用未經注冊和過期的醫療器械案
2025年3月24日,興國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內某衛生院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心電圖室使用的二類醫療器械ECG數字式十二道心電圖機存在問題,包括設備標簽注冊證編號與實際不符、無產品合格證、生產日期不明且已超過5年使用壽命。興國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設備實施扣押,并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經查,該心電圖機盜用其他醫療器械注冊證號,屬于未經注冊醫療器械,已超過使用期限,且涉案醫療器械在使用期間一直未檢測校驗。
當事人使用未經注冊和過期的醫療器械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及《江西省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涉案醫療器械,并處罰款。
二、某醫院使用未經注冊和超過使用期限的醫療器械案
2025年2月27日,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某醫院依法進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情況現場檢查時,發現在該院CT室有一臺大型醫療設備CT機上沒有中文標簽、底座上帖有一張被磨損的外文標簽、沒有標明產品注冊號;在該院注射室操作臺上陳列有一臺壓縮式霧化器超過五年使用期限。興國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述設備實施扣押,并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經查,該CT機盜用其他醫療器械注冊證號,屬于未經注冊醫療器械;壓縮式霧化器已超過使用期限,且涉案醫療器械在使用期間一直未檢測校驗,屬于過期醫療器械。
當事人使用未經注冊和過期的醫療器械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及《江西省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涉案醫療器械,并處罰款。
三.興國縣某大藥房對其銷售的藥品功能作虛假宣傳案
2025年9月,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投訴舉報稱:興國縣某大藥房網絡銷售的“通生牌肺寧顆粒”,在其拼多多平臺網店的商品鏈接中,宣傳內容為“清熱祛痰、鎮咳、平喘,肺內感染慢性支氣管炎、喘息性支氣管炎、急性呼吸道”。該宣傳內容與藥品說明書核準的“清熱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氣管炎咳嗽”功能主治存在明顯差異。該大藥房對“強力枇杷露”及“通生牌肺寧顆粒”都是通過擴大藥品主治功能進行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該商家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的規定。2025年11月,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五條和《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八條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