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縣十九屆人大五次會議第130號建議的答復
謝娟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為興國縣社富鄉鄉村醫生繳納養老保險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目前,60周歲退休的鄉村醫生養老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如果鄉村醫生購買養老保險,待60歲退休后就能享受到更高標準的養老生活補貼,還可提高鄉村醫生行業吸引力,讓更多年輕力量加入鄉村醫生隊伍,留住更多醫療人才扎根農村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強鄉村衛生健康服務能力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市府辦字〔2019〕57號)、《贛州市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鄉村醫療機構一體化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市衛健字〔2020〕12號)以及贛州市衛生健康委在2022年6月1日全南縣召開《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服務能力提升暨鄉村醫療機構一體化管理工作現場推進會》的要求。我委在2022年8月向縣人民政府提交了《關于懇請解決在全縣推行鄉村醫療機構一體化管理所需經費的請示》(興衛健請文〔2022〕2號)文件,請示中建議:納入鄉村一體化管理“鄉聘村用”的鄉村醫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照江西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繳費額按照我縣社會養老保險政策規定的由參保單位、個人分別按照繳費基數的16%和8%承擔,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繳費標準最低檔參保和享受待遇,或受聘鄉村醫生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即新農保選擇不同檔繳費標準進行繳費,縣財政代繳額與社保參保單位繳納金額一致,其余不足部分由個人自己繳納。由單位承擔參保繳費部分列入縣級財政預算管理。
與此同時,我委在2022年12月2日印發了《興國縣鄉村醫療機構一體化管理實施方案(試行)》(興衛健基層發〔2022〕12號)文件,方案中有關鄉村醫生養老生活保障內容為:納入鄉村一體化管理“鄉聘村用”的鄉村醫生,建立村衛生室醫務人員養老保障機制,在聘期內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縣財政代繳額與社保參保單位繳納金額一致,其余不足部分由個人自己繳納。
筑牢鄉村衛生健康服務網底,全面推行鄉村醫療機構一體化管理,實行人員、工資、待遇、業務、藥械、財務、培訓、考核“八統一”為主要內容的鄉村醫療機構一體化管理需要政府主導,目前我委已向縣政府提交了在全縣推行“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請示方案,在全縣推行鄉村一體化管理后,鄉村醫生繳納養老保險經費就可納入財政預算,為鄉村醫生購買養老保險。
非常感謝您的寶貴建議及對我縣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的關心支持。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