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民政局2021年部門預算目錄
第一部分 興國縣民政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興國縣民政局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興國縣民政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興國縣民政局2021年部門預算
第一部分 興國縣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組織擬訂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參與擬訂社區建設總體規劃;擬訂社區建設的相關配套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社區服務站建設;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銷售管理辦法;指導福利彩票銷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擬訂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負責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負責區縣邊界爭議調處工作;負責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等。
二、單位基本情況
2021年興國縣民政局共有預算單位3個,包括興國縣民政局本級、精神病人福利院(12人)、光榮院(4人)。民政部門編制數83人,實有人數109人,其中:在職人員75人,退休人員34人。在職人員中:行政編制13人、全額事業編制47人、差額事業編制15人。
第二部分 興國縣民政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興國縣民政局2021年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興國縣民政局部門收入預算總額為13514.48萬元,較上年增長40%。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352.01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83%,其他資金2162.47萬元;包括財政撥款(補助)收入11352.01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2162.47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興國縣民政局部門支出預算總額為13514.48萬元,較上年增長40%。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597.8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包括工資福利支出364.2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18.9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4.62萬元;項目支出12916.66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95%,包括基本建設項目支出2375萬元、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10541.66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366.1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813.8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7.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6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1.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36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545.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7.1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7.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0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4.6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09萬元;資本性支出_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對企業補助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興國縣民政局財政撥款(補助)支出預算11352.0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99%。
縣民政局機關支出11178.52萬元,縣光榮敬老院支出69.39萬元,精神病福利院支出104.1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203.6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了2062.47萬元,主要原因:困難群眾救助標準提高;衛生健康支出107.07萬元,較上年減少19.66萬元,主要原因:人員調動,公務員醫療補助減少;住房保障支出41.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36萬元,主要原因:人員調動,住房公積金減少。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597.8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包括工資福利支出545.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7.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4.62萬。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1年興國縣民政局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1年興國縣民政局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1年單位機關運行經費461.45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67.43萬元,下降13%,主要原因:節約開支。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總額19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51萬元,采購特困人員秋冬服裝14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3輛,價值40萬元,已上交到機關事務局,資產正在申請核銷。
(九)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8個,涉及資金12397.48萬元:具體項目:民政工作經費120萬元;工作經費缺口資金116.8萬元;老年人福利支出1800萬元;五保配套資金372;兩老干部補助197萬元;殯葬870萬元;殘疾人生活和護理補貼600萬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05萬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168萬元;村民小組長補助金資金1087.68萬元,居家養老運行站點180萬元;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276萬元;城鄉失能半失能特困高齡老年人補貼670萬元;縣級集中照護機構護理補貼120萬元;民辦養老機構床位運營補貼195萬元;敬老院改造提升280萬元;敬老院新建、改擴建1600萬元;集中供養人員服裝、棉被140萬元。以上項目均為2021年民政部門為改善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及養老條件所設,績效目標是解決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改善老年人生活及住房環境。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興國縣民政局“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23.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_0萬元,比上年增(減)_0__萬元。
公務接待23.1萬元,比上年增加2.7萬元。增加原因:因項目增加,省市領導來我縣驗收增加。
公務用車運行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縣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合彌補2021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0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五)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六)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
(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八)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所發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