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主要目標為城鎮化率提高1個百分點,達到48.7%左右,城市人口27.2萬人,建成區面積26.41平方公里。具體來說是做到圍繞“一個中心、突出兩個重點、注重三個轉變、實現四個提升”抓好各項工作。
1、圍繞一個中心,助推經濟發展。
圍繞縣域經濟發展為中心,以推動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規劃建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為主線,為縣城鄉規劃建設事業新跨越和助推縣域經濟發展作努力。
2、突出兩個重點,務實發展基礎。
突出規劃和監管兩個重點。
以規劃為重點。
一是抓好中心城區的規劃,全面完成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各項專項規劃和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報批,加大城市設計的力度,轉變城市經營理念,著力建設先進生態宜居的現代新城。重點抓好老城區修復改造設計、壩南新區、和睦新區的規劃設計修改、城市綠地及小廣場的規劃、城市中心及地標的規劃設計、精品街和風情街的規劃設計、三江兩岸的提升設計、體育公園和文化藝術中心的規劃提升修改、海綿城市、和數字城市的探索及規劃,全力把模范大道設計做好、做精、做美,把客家元素、紅色元素、堪輿元素融入其中,把它打造成興國城市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二是積極做好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規劃編制工作。堅持以城帶鄉、城鄉互動,按照“引農進城、引農進園、引農進鎮(圩)、引農進社區(中心區)”的推動模式,有序引導農業人口梯度市民化,推動農民轉變為產業工人,從而提升城鎮化發展質量,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協調發展。
重點抓好新型農村社區的規劃設計,以此為切入點,按照“規劃先行,就業為本,量力而行,群眾自愿”的原則,圍繞縣城郊外建新村、圍繞工業園區及農業產業園區建新村、圍繞圩鎮建新村、圍繞耕作半徑3公里以內建中心村的思路,加大四類新型社區的規劃設計力度,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新型社區建設。同時,要進一步加大中心鎮(鄉)的規劃設計建設力度,明確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特色,增強中心鄉鎮,對縣域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
以監管為重點,一是加大工程安全監管力度,督促所有未經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的項目,盡快完善相關手續(2013年至今,全縣有144個項目未經竣工驗收就已投入使用)。二是加大工程質量的監管力度,積極開展的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切實落實工程建設五方主體質量終身責任,杜絕豆腐渣工程,全面提升質量監管體系,三是加大規劃執行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不按規劃執行的行為,做到公正執法,公平執法,不斷深化執法環境。
3、完善三項機制,確保三個安全。
一是完善干部作風與廉政教育機制,確保領導干部廉潔從政。進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出臺干部作風與責任追究辦法,集中解決“四風”問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增強干部職工為民務實清廉意識,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二是完善工程安全監管機制,確保工程安全。進一步加大工程安全意識的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巡回檢查,隱患排查,整改落實的常態機制,確保工程安全“零事故”。
三是完善質量監管,建筑市場誠信機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強化質量就是生命的意識,健全項目建設各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體系,不斷加強在建設項目各個環節的質量檢查力度。
4、實現四個提升,重塑城建形象。
一是不斷提升城市品味。圍繞建設宜居城市,從綠化、亮化、美化、水、電、路、重要節點,城市景觀等入手,加大基礎設施的投入,嚴控違法違規建房行為,力推拆遷方式的轉變,把城市做美、做亮、做特。
二是提升服務觀念。圍繞群眾和企業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強化責任意識,切實從思想上和服務觀念上來一個大提升,以“零障礙”服務為目標,進一步精簡辦事程序。建立健全發放時限接辦單,一次性告知單,服務承諾單等三單制度,依法依規為群眾提供最方便,快捷,高效和滿意的服務,以此來提高工作效率,重塑高效型,服務型,滿意型的城建形象。
三是提升執法水平和效果。圍繞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提高遵法、守法、用法、執法水平。充分運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處理問題,做到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加大拆違控違力度,在執法面前鐵面無私,秉公執法,公正、公平執法,堅決打掉攔路虎,收起保護傘,決不能在利益的驅使下選擇性執法。
四是提升綜合服務能力。圍繞縣中心工作,著力推進黨建、信訪、重點工程、精準扶貧、社會管理、綜治管理、招商引資、爭資爭項、安全生產、城鄉統籌發展等各項工作,力求爭先創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