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行政事務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縣級教育、體育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機關人員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學習;負責教育體育文秘、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普法、教育史志、信息、文書檔案、保密、綜合治理、政務公開,以及其他需要綜合協調辦理的工作;協調指導縣級教育體育社團有關工作。負責系統內工會組織的建設,組織開展工會干部培訓,按期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組織籌備工會委員會的選舉工作。負責做好職工療休養,家庭經濟困難教職工關愛工作,開展職工教育活動。負責職工生育獎勵扶助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擬定全縣教體系統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工作;牽頭思政工作;負責系統內黨員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安排局黨委的各種會議、學習和重要活動;負責系統內黨員的教育、管理,制定黨員發展計劃;負責對所屬總支、支部的組織設置、黨員發展、黨費收繳上交、黨組織關系接轉、年度考核等各項工作;負責黨員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工作;牽頭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牽頭負責各級各類巡視巡查整改工作。
負責對全縣教體系統干部職工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及上級決定、命令進行監督檢查,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做好干部職工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的教育,負責系統內干部職工違紀違法問題的調查和處理。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宣傳部門的指示精神,做好全縣教體系統的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本系統宣傳思想文化建設;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及媒體報送新聞及相關信息;負責“興國教體”微信公眾號,及時發布教體新聞及相關信息。負責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通訊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及對學校宣傳工作的審核、評估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對外媒體有關宣傳報道及對學校微信公眾號的指導與管理。
(三)人事股。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工作和干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證定期注冊,做好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聘用相關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的管理、表彰獎勵、待遇落實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規劃并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教育行政干部的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學校領導的考察、選拔等工作;負責或配合做好教師的招聘錄用、調配及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師德師風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負責做好教育體育系統干部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牽頭做好機關內部考核工作。負責全縣教體系統干部職工因私出國(境)備案及審批管理。
(四)財務股。合理編制教育體育經費收支預算;負責國家轉移支付資金、辦公經費等資金的管理及全縣教育事業年報的統計、上報、匯總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和全縣中小學經費管理、財務監督、內審;參與擬定全縣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地方性政策;牽頭全縣各級各類專項資金投資計劃的上報、核算;負責上級安排及縣外捐贈教育項目的資金管理工作;參與擬定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收費政策,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校舍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的節能減排效能工作;牽頭企業入規入統、企業幫扶、招商引資、爭資爭項、上級資金統籌分配和監督工作。
(五)教育股。負責全縣中小學網點布局調整與規劃;指導和管理全縣中小學德育工作;制定行政年度、學期教育工作安排,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工作;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聯系關心下一代工作。
指導、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做好全縣中小學課程設置工作;協助組織中小學教育教學的評估工作,指導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做好中小學教材、教輔管理工作,做好中小學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特殊教育工作;負責高中教育管理。組織指導各類學校將環境保護知識納入教學內容,積極開展環境保護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務活動,培育學生的生態文明理念和環境保護意識;組織實施“綠色學校”創建、文明校園申報評定工作;指導體育學科、藝術教育、科普教育、國防教育、愛國教育、研學實踐、勞動教育、未成年人思想建設等工作。牽頭負責群團、少先隊、心理健康及家校社協同育人等工作;負責全系統的武裝工作,武裝干事由教育股干部擔任。
(六)安全管理股。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督查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維穩、綜治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校園安全穩定工作,協調處置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穩定重大事件;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安全教育和宣傳等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各類學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中小學幼兒園的校車、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校園周邊環境整治;負責全縣各類學校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分析報告工作,牽頭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各類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教育系統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監督經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全縣各類學校的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對全縣各類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督促學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指導全系統學生的保險投保工作,對學校學生保險工作進行監督。組織指導全系統疾控、衛生與健康工作。
(七)社會力量辦學、幼兒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管理股(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股)。負責管理全縣學前教育,擬定幼兒教育發展規劃;推進全縣公辦幼兒園建設,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指導學前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全縣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及學前教育機構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學前教育評估工作。
負責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導鄉鎮成人文化學校建設;制訂并組織實施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指導文件;指導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管理職業學校教材和專業學科建設;指導或協助做好職業學校的衛生、安全、體育教育工作;協助管理職業學校的教師、校長培訓以及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負責管理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擬定全縣社會力量辦學的規章;規劃并指導全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教育教學改革工作;辦理審批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小學、初中、文化補習、各類培訓學校的具體事宜;對全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指導、管理和檢查評估;負責全縣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的辦理。
負責面向全縣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線上線下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黨的建設;貫徹執行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管理政策和辦學規范;負責擬訂全縣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含線上線下)發展規劃、收費監管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縣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協調各主管單位做好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設立登記受理、前置審核工作,做好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規范監管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及時反映和處理全縣校外教育培訓重大問題;負責學生校外托管服務管理工作的協調聯系。
(八)教育督導辦公室(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辦公室)。負責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目標管理評估方案;負責對全縣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職責,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保障教育經費投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育發展環境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全縣教育發展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相關工作以及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檢查;組織中小學教育教學的評估工作;負責督導檢查和評估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辦學行為;負責全系統的責任督學隊伍建設工作;牽頭基層減負工作;牽頭負責教育評估監測、教育高質量發展考核和年度綜合考核工作。
負責組織研究、擬定全縣教育系統重大政策、教育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對標深圳規則規制改革工作,協調督促落實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群眾舉報、輿情監管、信訪工作;牽頭負責問政贛州、問政江西、國務院大督查,12345政務服務熱線和在線投訴工作。
(九)教學研究室。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開展教育理論、教育思想、教育評價等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改革教學方法;總結教育教學經驗,宣傳、推廣、應用教育科研成果。做好教材使用和開發,教學方法和手段,學生學習規律、學習方法的研究;加強教學管理,強化教學規范,加強全縣中小學教育教學業務的培訓與學習指導工作。負責做好命題、閱卷、成績分析工作,做好教學質量監控工作。協助做好培養全縣教育科研骨干和學科帶頭人,選拔教學能手,推廣先進經驗。
(十)教師發展服務股。統籌規劃全縣中小學師資培訓,制定全縣學校教師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教師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推動全縣教師隊伍專業化發展。牽頭中小學校書記、校長及后備干部培訓工作。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縣中小學現代信息技術教育、“互聯網+”教育、數字化轉型、教育技術裝備配置與應用工作,指導、管理學校校園網建設及應用,統籌指導和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校園網的建設、運維及應用推廣工作,推動教育信息技術在教育教學、教育管理等領域的深度融合。牽頭做好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電教設施、圖書館、實驗設備、課桌椅等設施設備的招投標工作。
組織開展教育信息化資源評比活動,做好信息技術相關課題研究工作;統籌推進全縣各級各類學校AI人工智能與機器人項目的綜合建設與應用落地。
(十一)校舍建設服務股。負責全縣中小學校舍校產管理;負責指導全縣中小學編制校園和校舍的建設規劃,編制、上報、執行全縣中小學和幼兒園年度建設投資計劃;負責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新建、改擴建和維修改造項目建設方案審定、預算編制、公開招標、進度督查、建設過程監管工作;指導各校具體實施校建項目,加強對施工單位及施工現場的管理,配合建設主管部門對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
(十二)學生校外活動指導股。協調和指導全縣青少年活動場所建設和教育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和法律法規,指導開展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促進青少年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指導全縣各少年宮開展活動,引領全縣素質教育和藝術教育健康發展;引領全縣中小學藝術教學工作,組織開展各類公益活動、綜合實踐活動,全面展示校外教育成果;豐富、活躍中小學生的校外文化生活。
(十三)體育綜合股。擬定全縣體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規范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負責公共體育設施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推行全民健身計劃,全民健身工程申報實施,推動國民(含學生)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負責對各類社會體育組織、各類體育學校、體育項目俱樂部的資格審查、業務指導工作;負責老年體育工作;負責對高危體育項目的審批工作;負責公共體育場館內舉辦的大型商業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體育年報工作;負責體育場所開放、體教融合、體育特色學校創建工作。
(十四)競技體育股。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發展;各類體育賽事的統籌、組織和調度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類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全縣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的注冊、培訓、考核、等級申報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五)學生服務股。負責學生獎補、助學政策的貫徹落實及經費發放與監管,各類社會助學、獎學金的發放與監管;做好助學貸款的審核和信息報送;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建立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并進行動態管理,做好各項資助的組織協調工作。牽頭負責鄉村振興的相關工作。負責校園餐、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的具體工作,包括制定計劃,健全制度,組織實施,質量抽檢,日常管理,會同或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學校食堂建設,改善供餐條件,加強資金使用、食品安全監管等。指導全系統學生校服管理工作。
(十六)教育考試中心。負責完成普通高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人高考、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教師資格證考試、自學考試和教體局組織的相關考試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初升高)。負責全縣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