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2025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及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等相關規定和工作安排,為進一步規范我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確保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實現“零擇校”,切實保障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相對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縣政府負責組織全縣義務教育學校開展招生工作,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履行控輟保學責任,健全義務教育保障長效機制。縣教體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解決在招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實施及管理。
(二)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
(三)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建立和完善學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工作公示制度、咨詢制度、誠信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加強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家庭和社會的相互溝通。通過各種形式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信息,通過多種途徑為家長、學生和社會提供咨詢指導和服務,做到招生計劃公開、程序公開,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學區劃分
(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按鄉鎮、村行政區域所轄范圍劃定招生學區范圍,按“應收盡收、應入盡入”原則保障本轄區內適齡少年兒童依法依規入學。
(二)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由縣教體局根據各區域內適齡兒童的數量和分布狀況、學校布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依據街道、路段、樓盤等情況合理劃定招生學區范圍(詳見附件),科學制定招生計劃。教體局可根據城區學校當年建設情況作適當調整,調整后及時在公眾平臺發布。
四、城區招生辦法
根據國家校額班額的相關規定和實際資源確定招生計劃數,各校結合區域生源數量和學校學位的情況,實行多校劃片、網上預報名、分類按序、適度調節的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小學招生對象為6周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025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初中招生對象為符合就讀條件的小學畢業生。
(二)生源分類:根據生源實際情況及招生工作需要,將適齡兒童少年分為學區生源、政策生源、經商務工隨遷生源等三大類。
1.學區生源類
以持有對應學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或家庭房產(含商品房、自建房、廉租房、公租房、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為認定要素,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認定為學區生源。
(1)學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屬于城區的,提供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戶口簿(戶口截止日期至本方案發布之日)、不動產登記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在戶籍所在學區學校入學。其中,對“三個一致”(即適齡兒童少年戶口地址、房屋產權地址和家庭實際住址一致,房屋產權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權人為其父母)學區內戶籍兒童優先安排。
(2)學區內家庭有房產的適齡兒童、少年。
①房產為父母(法定監護人)所有的,提供家庭戶口簿、不動產權證(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許購房人提供經網簽備案的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契稅繳納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②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自建住房的,提供房屋土地所有權證明和家庭戶口簿。
符合上述情況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房產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3)家庭住學區內廉租房、公租房、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的適齡兒童、少年。
提供父母(法定監護人)與縣住房保障中心簽訂的廉租房、公租房或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租住合同、家庭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在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2.政策生源類
以持有符合相關政策的佐證材料為認定要素,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認定為政策生源,在現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1)軍烈屬及綜合救援性人員適齡子女。屬烈士、現役軍人及綜合救援性人員的適齡子女,提供親屬的烈士證或父母親服現役證明(軍官證、士官證)或工作證、家庭戶口簿、現居住地憑證。
(2)高層次引進人才適齡子女。符合《贛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贛市教基字〔2018〕87號)規定的高層次引進人才子女,提供高層次引進人才的憑證材料或證明、家庭戶口簿、現居住地憑證。
(3)漁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實際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
(4)父母雙亡的孤兒。申請在實際監護人居住地學校入學。實際監護人需提供的有效證件有:孤兒證、監護人證明、戶口簿。
3.經商務工隨遷生源類
因父母(法定監護人)在興國經商(包含在興投資辦企業)、務工隨遷,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認定為經商務工隨遷生源。
(1)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提供父母(法定監護人)在興國經商的營業執照(辦證時間截止此方案發布時間之前)、戶口簿、門面租賃合同或門面產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再結合實地核查經商的真實性安排入學。
(2)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父母所在務工企業務工合同、近6個月銀行工資流水、企業按規定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至少6個月)、居住證(非本縣戶籍)等憑證。在縣招商引資企業務工的子女及來興投資辦企的法人子女優先滿足,分類安排。
符合上述情況之一的經商務工隨遷適齡兒童、少年,教體局將根據當年學位及網上報名志愿填寫情況,統籌安排到城區學校或城區周邊學校就讀。
(三)招生順序和調劑辦法: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申請就讀相應學校,各校組織人員對申請人的資料進行審核,按招生學位安排原則依序錄取。學位安排順序如下:
第一批次:“三個一致”學區戶籍適齡兒童(戶籍、房產和居住地均在學區地段范圍內的適齡兒童)、政策生源類適齡兒童(居住地在學區范圍);
第二批次:戶籍是學區范圍外的其他城區戶籍,房產在學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次:戶籍在學區地段范圍的適齡兒童;
第四批次:戶籍是城區以外戶籍,房產在學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如有需要,本批次按房產實際入住的時長排序);
第五批次:經商務工隨遷生源類適齡兒童(居住證時間越前、提供經商務工資料越齊全的經商務工隨遷子女在本批次內優先安排)。
如遇某順序人數超剩余學位數,由學校組織公開搖號等方式確定入學名單(公開搖號辦法由學校另行制定并向社會公開,縣教體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紀檢部門根據職責予以監督)。其他未錄取的符合入學條件的申報人員由縣教體局統一調劑到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城區學校或城區周邊學校,促進均衡。
(四)長幼隨學。遵循省、市、縣招生工作相關要求,結合縣屬學校學位情況,因地、因校制宜,按照“自愿申請、公開公平、統籌安排”原則,在符合城區入學條件和學位資源允許的前提下,對2025年秋季一年級新生,提供義務教育階段“長幼隨學”服務,幫助家長解決實際困難。
1.“長幼隨學”政策僅面向一年級新生試行,其他年級的轉學生及七年級新生暫不適用。采取家長自愿申請、教體局統籌調劑、集中辦理的方式進行。家長監護人按要求填寫“長幼隨學”申請表,可申請到其同胞哥(姐)就讀學校入學,并準備好戶口本、長幼在校就讀情況證明、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2.符合招生政策的多子女家庭一年級新生入學,因申請學校學位不足,無法按照“長幼隨學”入學的新生,經家長申請,教育部門統籌,可安排需“長幼隨學”學生轉入至有空余學位的其他學校同校就讀。
(五)總體調控統籌。綜合學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況,為確保義務教育招生“三個一律”落實到位,按照總體調控統籌、適當分流引流的原則,對興國三小、興國五小、興國八小實行限制招生,即只招收戶籍、房產類生源,不招收轄區內經商務工類生源,興國三小、興國五小學區范圍內經商務工類生源全部調劑至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城區小學或城區周邊學校;興國八小學區范圍內經商務工類生源全部調劑至十一小、四小、思源小學及東方小學、壩南小學等學校。
五、時間安排
1.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開學時間有序組織報名工作。
2.城區小學秋季一年級新生入學實行網上預報名(具體報名辦法屆時將在“興國教體”微信公眾號等公眾平臺發布)。
3.城區六年級升七年級學生由各小學收集相關材料報教體局審核,根據招生辦法統籌安排入學。
六、工作要求
1.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公辦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興國縣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評估鑒定的結果,安排好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在學區內隨班就讀。任何學校不得拒收學區內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無法隨班就讀的少年兒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集中就讀或送教上門。對留守兒童要做好關愛工作,摸清底數和情況,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2.嚴把轉學關。為消除城區學校大班額,嚴格控制大班額數量。義務教育學校堅決做到“三個一律”,即:學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額、起始年級一律不得新增非標準班額、存在超標準班額的班級一律不得轉入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春季學期原則上不予以轉學,秋季學期集中辦理轉學。瀲江鎮小學不得接納轄區以外的學生。
3.實行免試入學,陽光招生。一是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用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任何形式選拔生源。二是實行“陽光招生”,嚴禁開展以擇校為目的的共建活動,不得違規招生。三是嚴格貫徹落實“陽光編班”相關規定和程序,起始年級必須嚴格“陽光編班”,其他非起始年級如需重新分班的或有轉入學生的,也必須實行“陽光編班”,程序和要求與起始年級相同。“陽光編班”后,分班結果不能隨意變動。
4.嚴格學籍管理。嚴格執行學籍管理制度,規范學籍管理,做到“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對在校學生學籍全面實施信息化管理。學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后,學校要及時為其建立學籍檔案。
5.強化紀律檢查。縣教體局設立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舉報電話為:5203055(局黨辦),5203033(局教育股),并向社會公開。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招生入學工作公信力。縣教體局將加強對各校招生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因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如有涉及買賣入學指標、弄虛作假或幫助弄虛作假等違規招生行為和現象的,一經查實,一律嚴厲問責,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備注:本工作方案的最終解釋權歸縣教體局,縣教體局有權對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入學工作整體規劃、統籌調劑。
附件:1.興國縣城區小學學區劃分
2.興國縣城區初中學區劃分
附件1:
興國縣城區小學學區劃分
一、實驗小學學區范圍
東至濱江東大道以西(南至紅軍橋,北至鳳凰大橋,濱江1號、興國縣中醫院家屬樓、中國建設銀行家屬樓);
南至紅軍橋以北,馬嶺路至瀲江大道醫藥總公司、原添祿大酒店;
西至平川北大道以東(檢察院至環保局);
北至澄塘新區安置區以南(不含澄塘村戶籍);
濱江1號、金碧茗居、鳳凰大廈、陽光馨苑、江茂鳳凰城、東投學仕府、金橋園、許屋廉租房、江源龍廷、睿智新天地
二、興國一小學區范圍
東至濱江大道以西(北至紅軍橋,南至瀲江大橋);
濱江東大道(北至長興路,南至將軍大橋)至規劃路;含長興路
南到瀲江大橋、五福路以北;
西至五福路與平陽東路交界處以東;
北至背街、橫街、治平街、西街以南(退役軍人事務局至將軍賓館門前的路為界);
榔木村應塘、武塘、田心、曾塘、新發、田興等6個行政組;
恒洋·江東府、萬成·57號院、國興公館、綠柳居、水岸人家翠竹苑、濱江·麗景豪庭、小城故事
三、興國二小學區范圍
東至背街以西;
南至治平街、西街以北(府江小區至新聯手機超市門前的路為界);
西至將軍大道以東(南至平陽街,北至新消防大隊);
北至新消防大隊延伸至皇庭大酒店、原添祿大酒店、醫藥總公司以南;
中梁·國賓府、吉興花園、吉錦豪庭
四、興國三小學區范圍
東至將軍大道以西;
南至西路口、安康路、清云路(東)、平陽路以北;
西至火車站、新319國道以東;和睦村
北至長岡西路以南(睦敬村除外);
翡翠城、華云·學府里、望陽·中央公園、云頂公館、中城·模范城、興盛佳苑、金福花園·半山國際
五、興國四小學區范圍
東至經八路以西,延伸至平川中學靠尹屋圍墻為直線以西南(時尚酒店對面的路口);
南至興國萬年青商砼以北;
西至平江河以東(北至C區大道與通達路交界,南至東河橋);
北至迎賓大道以南;
紅門社區(除謝屋、尹屋、新廳、禾坪四個行政組外)
大華城果里、平川中學、第二醫院、工業園管委會職工子女
六、興國五小學區范圍
東至五福路以西;
南至南方醫院、維也納大酒店(原楚天大酒店)以北;
西至富平路(北)、和睦大道以東;
北至平陽路、安康路、清云路(東)以南;
嘉潤·公園府邸、中梁金座、長海云府、華源·城市廣場、幸福家園、立景商住樓、隆德小居、金茂大廈、大鑫花園小區、平陽九號、興國縣文化藝術中心、平陽八號、五福小區
七、興國六小學區范圍
東至食品藥品監察大隊以西(食品藥品監察大隊至環保局);
南至新消防大隊延伸至皇庭大酒店、長岡西路以北;
西至新319東以東(南至長岡西路,北至小山加油站);
北至楊澄村以南;
博聯御府、嘉和苑、永欣佳園、丹楓龍廷、健康城、和諧新城、明隆龍居苑、旺角華庭、如意軒、盛發3號樓、銀盛花園、愷城金都、盛發綠苑、錦繡江南
八、興國七小學區范圍
東至濱江東大道以西;
南至濱江西大道以北;
西至模范大道、模范西大道以東;新319國道兩邊
北至瀲江大橋以南;
濱江·悅景軒、翡翠·和睦苑、嘉福·未來城、狀元府、恒茂·外灘、御瓏灣、江灣名都、濱江華府、江山一品、濱江新城、濱江明珠、紅色之都、同安欣居
九、興國八小學區范圍
東至洪門大道以西;
南至迎賓大道以北;
西至濱江東大道以東(北至將軍大橋,南至C區大道中段洪門村預留地);
北至將軍大橋以南;
嘉福·瀲江府、九里·藍灣、嘉福星洲·尚江尊品、九里·上善若水、滿都廣場、偉峰天悅、城央學府、國際商貿城、江茂陽光城
十、興國縣第十一小學學區范圍
東至C區大道中段(北至健康路,東至通達路,西至紅門村預留地);
南至興國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紅門中隊以北;
西至緯五路、經五路、外環路以東;
北至經四路以南;
貓嶺村,鄭塘村;
新市民公寓隨遷子女(原四小范圍),紅安新居(原八小范圍)、工業園區內所有企業及經商務工隨遷子女
十一、思源實驗小學學區范圍
東至長興路以西;
南至宏昌車輛檢測有限公司以北
西至經八路、平川中學靠尹屋圍墻為直線以東;
北至規劃路以南;
泗望村,紅門謝屋、尹屋、新廳、禾坪四個行政組
榔木村(除應塘、武塘、田心、曾塘、新發、田興6個組以外行政組)
模范大道兩側的所有廠區(東起國興汽車城西至汽車檢測中心);興國高速公路引路兩側(不含長岡鄉戶籍)
碧桂園·新城之光、長海上城、碧桂園、萬象新城、東城國際、興城嘉園、御庭嘉園
附件2:
興國縣城區初中學區劃分
一、興國五中學區范圍
東至鳳凰村、陽光馨苑、太公井、花園內、濱江東大道以西(南至模范橋東端紅軍樓、翠竹苑,北至鳳凰大橋,東至長興路);
南至鳳凰大道、常興花園、公安局、平固街以東、十字街以東、背街、永福街、交通局以北;
西至紅軍路以東(革命烈士紀念館、五福廣場、品?園、電力公司、吉錦豪庭、馬屋山、愷城金都、黨校小區)、丹楓龍庭、健康城、明隆小居、旺角華庭、銀盛花園、中心花園、瀲江大道兩側;
北至平安欣城、澄塘新區、氣象局、嶺排上以南;
瀲江鎮中心小學、澄塘小學
二、興國七中學區范圍
東至十字街以西,府江小區、永福街以西、紅軍路以西(原物資局、公路局、皮膚病醫院、筲箕街);
南至平陽路(贛州銀行)以北,沿至工字街以北與十字街交界處;
西至將軍大道(贛州銀行)以東、吉興花園、建材大市場、汽車總站、中梁國賓府、嘉和苑;
北至斗米坎、羅蔡屋、睿智樓、和諧欣城
三、興國三中初中部學區范圍
東至將軍大道以西;
西至站前路、文明大道以東;
北至新人民醫院至小山加油站以南,中城模范城;
南至平陽路以北,云頂公館、長海云府、望陽中央公園、中梁金座、成泰幸福時光以北;
聯群小學、下渡小學、睦敬小學
四、興國六中學區范圍
東至濱江東大道以西(模范大橋東端至將軍大橋東端之間);
南至濱江西大道以北(普惠路、瀲江衛生院、麗景豪庭至恒茂外灘、御龍灣、江山一品);
西至文明大道以東(翡翠·和睦苑、嘉福·未來城、狀元府、紅星雅居、同安欣居);
北至平陽路以南沿至工字街以南、平固街以西、將軍大道南段兩側
五、興國八中學區范圍(2025年只招七年級新生和八年級轉學生)
東至洪門大道以西(北至將軍橋,南至東河大橋);
南至緯五路、經五路以北;
西至經四路、外環路以東(北至平江橋,南至交通管理大隊紅門中隊);
北濱江東大道以東;
紅門大道兩側、國際商貿城、滿都廣場、新市民公寓;
嘉福·瀲江府、九里·藍灣、嘉福星洲·尚江尊品、九里·上善若水、紅安新居、滿都廣場、偉峰天悅、城央學府興國四小學、興國縣第八小學、興國縣第十一小學、東方小學、壩南小學招生范圍
六、思源實驗中學學區范圍
東至長興路以西;
南至宏昌車輛檢測有限公司以北;
西至經八路、平川中學靠尹屋圍墻為直線以東;
北濱江東路、沿江路以南(北至紅軍橋,南至模范橋);
模范大道兩側(西始國興汽車城東至東河大橋)、恒洋·江東府、長海上城、東城國際、萬象新城、廉租房、公租房;思源實驗小學招生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