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江西省教育廳、省公安廳和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
《涉考類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公告》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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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在起到明年4月份,2025年成人高考、自學考試、202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考、碩士研究生考試、專升本考試等考試將陸續舉行。為維護考試招生秩序,加強涉考類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規范管理,給廣大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根據國家和我省要求,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不得進入校園開展各種形式的招生宣傳,不得在校園內張貼或聘請學生散發招生宣傳材料。
2.不得對涉及學生考試的培訓進行虛假宣傳,夸大培訓效果,引誘誤導學生及家長。
3.不得編造、傳播虛假涉考信息、價格欺詐,破壞考試招生秩序。
4.不得唆使、引導考生攜帶手機等違規物品進入考場,不得以任何形式協助、參與、組織考試舞弊。
5.不得將試題發布在抖音、小紅書等網絡平臺或微信群、QQ群等聊天平臺。
6.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傳炒作考試結果。
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公安廳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