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水利局是縣政府主管水利工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水利改革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水資源戰略規劃、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組織起草地方涉水規范性文件。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并組織、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中央和省級、市級、縣級水利建設投資計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負責主要河流、區域以及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指導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縣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有關工作。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相關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實施,組織執行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全縣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指導監督水利工程、水域及岸線管理、保護和綜合運用,以及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主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全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六)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七)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全縣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組織實施小水電增效擴容改造、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指導全縣農村小水電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八)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鄉(鎮、區)的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九)開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重要水利科技推廣。組織執行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范。負責水利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全縣水利行業隊伍建設。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負責水利防災減災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協商水文等部門做好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防汛抗旱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縣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第五條 興國縣水利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機關后勤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機關及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擬訂全縣水利行業人才發展規劃,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水利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下屬單位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和局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與管理;負責水利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主要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和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中央和省級、市級、縣級水利建設投資計劃,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編制縣級水利部門預決算,指導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預算決算的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政資金的收支管理;承擔機關并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管理;承擔局機關及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信貸政策的建議;承擔縣本級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應用的管理工作;組織執行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組織重要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
負責人:李煥春;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址:興國縣瀲江鎮馬嶺路41號;聯系電話:0797-5322434。
2.河長制工作股(水政水資源股)。承擔縣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主要江河湖泊、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的編制;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并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評價有關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并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起草地方性水利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研究擬訂全縣水利工作政策并監督實施;承辦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跨鄉(鎮、區)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
負責人:成洪勇;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址:興國縣瀲江鎮馬嶺路41號;聯系電話:0797-5322434。
3.水利水電建設管理股(防汛抗旱與監督股)。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主要江河干堤、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水利工程運行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主要河流的開發、治理和保護。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全縣農村小水電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洪水干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并組織實施;協商水文等部門做好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防御洪水應急搶險技術服務和防汛抗旱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全面落實縣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暫行規定中水利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負責人:劉凱;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址:興國縣瀲江鎮馬嶺路41號;聯系電話:0797-5322434。
4.水土保持股(水政執法大隊)。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及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建設。
負責人:鐘巍;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址:興國縣瀲江鎮馬嶺路41號;聯系電話:0797-532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