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市監(jiān)發(fā)〔2019〕47號
興國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印發(fā)興國縣“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屬各單位:
現將《興國縣“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工作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19年5月9日
興國縣“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提高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管理水平,推進我縣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規(guī)范化建設,預防和遏制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興國縣“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工作方案》興安字【2019】12號文件要求,我局決定在全縣組織開展“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即落實管理機構、落實責任人員、落實規(guī)章制度,設備有使用證、作業(yè)人員有資格證,按期檢驗設備,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健全特種設備安全責任體系,推動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各項措施有效落實,實現繼續(xù)保持特種設備零事故和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的目標。
二、工作措施
(一)落實主要負責人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責任。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guī)定的職責,對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負全面責任。繼續(xù)推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法定代表人“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承諾制”。通過公開承諾、社會監(jiān)督和加強執(zhí)法檢查,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認真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遵守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在廠區(qū)顯著位置公開《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并將承諾內容落實到位。通過公開承諾、社會監(jiān)督和加強執(zhí)法檢查,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認真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
(二)落實依法依規(guī)生產經營責任。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全面樹立守法意識,嚴格依法依規(guī)使用特種設備,不得違規(guī)轉讓、生產、經營,確保證照齊全,不得違規(guī)轉讓、出租、買賣證照和有關批準文件;不得超許可范圍從事施工、生產、經營活動。
(三)落實制度和組織保障責任。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建立以實際控制人為重點,主要負責人為核心,覆蓋各層級,各部門,各類人員的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投入責任。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按照《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制定年度安全費用計劃,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專項用于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測、維護、保養(yǎng)、購置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產事項。
(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責任。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組織制定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做到計劃、內容、時間、效果“四落實”。加強特種設備從業(yè)人員培訓考核。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崗位的教育培訓,定期開展崗位練兵和應知應會等培訓教育活動。持證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應為崗位需求數量的1.5倍,防止因人員流動導致持證人員不足。在證件有效期內,每名持證人員的繼續(xù)教育培訓不得少于15課時,學習考核不少于1次。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和實施培訓考核,進一步提高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業(yè)務能力。
(六)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設施設備管理,開展標準化創(chuàng)建活動,確實提升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使用單位要在生產廠區(qū)公告欄上對特種設備管理狀況予以公開。公開項目包括本年度到期和超期設備情況、重要特種設備情況。其中本年度到期設備情況包括所屬裝置區(qū)名稱和設備數量、到期時間和擬檢驗時間;超期設備情況應公開超期設備所屬裝置及數量、上次檢驗有效期超期原因、設備狀況和擬檢時間;重要特種設備信息應公開所在位置、設備數量和安全責任人等內容。根據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和檢驗情況,使用單位要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張貼特種設備標識牌,標識牌的內容包括設備名稱、使用證號、注冊代碼、出廠編號、工作介質、運行參數、檢驗有效期、安全責任人等信息。定期對標注信息進行檢查,采取措施確保標識全面清晰、信息更新及時準確。
(七)落實隱患治理和風險管控責任。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和《江西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和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要建立安全風險查找、研判、分級、防范、預警和責任“六項機制”,全面組織開展危險有害因素和崗位風險點的辨識,科學分析、評價作業(yè)活動和工藝、設施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方面的安全風險,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建立風險清單,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風險管控措施,繪制“一圖一牌三清單”,并持續(xù)更新完善。要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系統(tǒng)、生產區(qū)域和崗位實施重點管控。
(八)落實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責任。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及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與處理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事故報告制度,及時如實報告事故和積極組織搶救,積極配合事故調查,開展事故自我分析和警示教育,落實事故防范措施,提高從業(yè)人員事故防范意識。加強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工作責任制。要針對本單位可能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要按規(guī)定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要建立應急值班值守制度,關鍵崗位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
(九)加大隱患查處和懲治力度。進一步加強對重點單位、重點設備、重點隱患的執(zhí)法檢查力度,嚴查嚴辦一批隱患。通過下達隱患整改指令、責令限期整改和立案處罰,切實推動安全風險隱患整改工作。對逾期未改單位,在采取行政處罰的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部門網站等渠道公開隱患企業(yè)的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情況通報其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必要時上報縣安委會實施掛牌督辦。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25日至5月10日)
一是制定我縣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方案并報縣安委會。
二是組織學習“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年”各項工作。
三是加強宣傳發(fā)動。使用單位要利用公司(廠區(qū))板報、專欄、工作例會、班組會等宣傳陣地,廣泛宣傳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和具體措施,充分調動和發(fā)揮企業(y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
(二)自查自糾階段(5月11日至6月30日)
各使用單位要對照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的要求,開展自查自糾,簽訂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經法人代表簽字后張貼醒目處。認真查找在機構和制度建設、安全投入、隱患整改、設備檢驗、人員培訓及持證、設備維護保養(yǎng)、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建立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逐項整改落實。自查自糾情況和承諾書于6月30日前交我局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股。
(三)檢查整治階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全面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對基本落實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重點查缺補漏,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強化制度建設和責任制落實。對沒有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問題和隱患突出的單位,下達《責令整改指令書》,督促使用單位限期完成整改,并依法從嚴查處。
(四)提升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樹立標桿。根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確定5-6家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作為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的示范單位,以此引導和帶動全縣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全面加強安全管理,提升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
2.總結提升。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情況進行分析研討,總結經驗和不足,并報送總結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我局成立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領導小組。分管副局長任組長,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股股長和對口執(zhí)法組負責人為成員。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充分認識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二)明確責任,嚴格監(jiān)管。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明確企業(yè)內各部門、各環(huán)節(jié)、各崗位的安全責任,真正承擔起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和安全培訓教育等方面的主體責任,實現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安全監(jiān)察機構要把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與日常監(jiān)管工作結合起來,與嚴肅查處違法行為結合起來,確保抓出成效。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和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曝光違法違紀行為,發(fā)揮典型示范作用,組織現場觀摩和學習交流活動,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特種設備安全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