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5年在興國縣轄區范圍內,開展的2025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抽檢到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興國縣鑫順副食商行(曾令鑫)經營的紅蘿卜
(一)食品名稱:紅蘿卜,購進日期:2025年6月30日;不合格項目:噻蟲胺。
(二)產品風險控制
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時間送達檢驗結果告知書至興國縣鑫順副食商行(曾令鑫),經核查,該商行購進該批次紅蘿卜3公斤,紅蘿卜抽樣2.5公斤,至收到檢測報告時已全部銷售完畢,無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是采購導致的,興國縣鑫順副食商行(曾令鑫)對食品采購環節把控不嚴格。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該商行通過嚴格把關食品采購環節、嚴格篩選有資質的商家采購食品原料、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嚴格落實食品儲存要求等整改措施加強產品質量把控,確保購進經營的食品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四)處理情況
興國縣鑫順副食商行(曾令鑫)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屬于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違法行為輕微,屬初次違法,貨值金額不足500元,認錯態度較好,積極配合調查等情況。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1.免予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12.5元;(處罰決定書編號:興市監處罰【2025】255號)。
